回复23楼、26楼周先生的意见:
回复:就23楼周先生所说意见,我完全同意。
但不管是一些人自称的什么“决定论”,还是周先生给人家加上的决定论标签,都是很不合适的。
先生说
地理决定论,文化决定论,经济决定论都有其道理。很多历史解读会综合运用这些观点。就使人很不能赞同了。“某某决定论”本身就是排他的,它无法与其他的决定论融合起来。
我还没有见过有名望的思想家把自己的理论称为“某某决定论”的。马克思理论经常被人们称为“经济决定论”,但普列汉诺夫早就对这一说法进行过严厉批评,认为是对马克思历史理论的误解或栽赃。
不管是把文化因素看得过于重要,还是把经济因素看得过于重要,称为“决定论”都失之偏颇。我不给人的理论贴标签,而只想搞清他的具体论证有没有道理。在我看来,不管注重文化、经济还是制度,注重本身倒完全正确,问题在于,这三者都是社会运行的“中间变量”,它们本身的来源(原因),还需要由更基础的因素获得说明……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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