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去得到货币,是一个交换的问题。但仍然离不开自己已经有的禀赋。没有体力是不能做苦力挣钱的;没有智力,是不能靠教书换钱的;至于偷盗骗钱恐怕不应在经济学的范畴之内吧。而且换钱的行为已经超出需求定律的适用范围了。
选择低成本的行为,这没有什么可解释的。问题是如果成本都一样,比如两个消费计划都要花费100元,你选择哪一个?按照需求定律,恐怕就认为是无差异了,无须也不能选择了,因为在需求定律眼界之内,只有“价格”——其实是通常的总成本的含义——的约束,而没有其它。这就是需求定律的限度。
经济学理论不是要解决社会资源的稀缺问题,而是要解决在稀缺的状态下怎样配置最有效率的问题。对这样的基本经济问题,“需求定律”是无措的。
如果说现代经济学讲了预算与偏好两个约束对行为的影响,那么“需求定律”学派就只讲了一个。预算约束与需求定律其实是一回事,Y=PQ中,单价换为总价就叫需求定律了。
它們在,不是將在,而是已經在。沒超出,也不可能超出。就偷錢騙錢都在它的適用範圍內。沒有貨幣,它同樣大行其道。實際上有沒有貨幣根本沒有影響。
你真是不明白啊。只要成本改變,你的行為就改變了。如果我能找出成本的改變,我就能推測行為的改變,這樣行為就被解釋了。另外,成本不是花費。再者,世上沒有完全相同之物,爭取物的行為也從不一樣,很少會有成本相同的選擇。有的話就太好了,怎樣選都可以。不選本身就是一個選擇,是三個選擇中最蠢的一個。價格不是總成本,是邊際成本。這些中學知識不要忘了。不可能沒有成本。而所有局限都可從成本角度看。成本就是全部約束。沒有它,世界不再是這個世界。若它有局限,也是整個經濟學的局限。
經濟學理論不是用來解決社會問題,而是要解釋行為為何改變的。做出不同的選擇就是改變。對於解決社會問題,如果有一個經濟理論聲稱自己可以做到,你就不要再當它是經濟理論,它可以是其他任何理論,但絕不是經濟理論。當經濟學得出若甲則乙這種結論時,不會說甲或乙是否應該發生。若一個學者私下支持或反對,那他與一個士兵放假時在酒吧追女仔論詩談花差不多,不必理會。有些人就是太當學者是回事,也對他們的言論太苛求,他們不工作時也是常人一名,比一般 人高明不了多少。
沒有一個價格不是一個行為的全部價格。沒有一個平均單價在定義上成為過一個行為的價格。佛老說人生的總收入預算是一定的,可視為不改變。偏好不要使它改變,改變的話,就另用一條曲線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