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批判了“劳动价值”理论,代替这个理论的是“劳动力价值”理论。马克思认为,劳动不是商品,因此没有价值。工资不是购买劳动的价值,而是购买劳动力的价值。剩余价值是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创造的价值超过劳动力自身价值的余额,这部分剩余价值被资本家无偿占有,成为资本积累的来源。
马克思把代表剩余价值的那部分产品称为剩余产品。剩余产品是在劳动过程在产生的。在马克思的理论体系中,产品与使用价值是同一意义,通常是交互使用的。
研究发现,根据马克思的劳动力价值理论,代表剩余价值的剩余产品是不应该存在的。也就是说,马克思的劳动力价值理论与他的剩余产品理论是矛盾的。为什么这样说呢?
下面我们简单地根据马克思的理论进行一下分析:
⒈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力是一种特殊商品,虽然特殊,但是和所有其他商品一样,它也是使用价值和价值。
⒉马克思认为劳动力的使用价值不归劳动者。他说:“劳动力的卖者,和任何别的商品的卖者一样,实现劳动力的交换价值而让渡劳动力的使用价值。他不交出后者,就不能取得前者。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即劳动本身不归它的卖者所有,正如已经卖出的油的使用价值不归油商所有一样。”(z1,219)
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在使用时实现的。因此劳动力的使用价值也是在使用中实现的。劳动力的使用就是劳动。马克思说:“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即劳动力的使用,劳动,就属于资本家了”。这里的“劳动”显然是实现了的使用价值,实现了的具体劳动,就是产品。
⒊工资代表资本家用于购买劳动力使用价值的价值,也就是用于购买“劳动”即产品的价值。换句话说,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即劳动力的产品,资本家通过工资全部买下了,不再有无偿占有的部分,也就是不再有剩余产品。
⒋既然这样,在资本家那里,就不存在能够代表剩余价值的剩余产品了。没有了载体,剩余价值从何而来?
⒌只要接受“劳动是自身生产和增殖的创造社会财富的脑力活动”,或者退一步说“劳动是自身生产和增殖的创造社会财富的人力活动”这个观点,问题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