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 继续访问电脑版
楼主: hallow
8799 30

[其他] 关于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及北大人事部解聘邹恒甫教授文件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推广有奖]

徐生 发表于 2007-8-16 13:40:00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我们中华民族,为什么没有改良,只有革命或苟且这两个极端?为什么老是要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即垂死挣扎呢?

就因为,我们没有共识、团结,另外来看,也就是缺乏规则意识,不死守规则,不奉行规则,反而,在喜欢耍聪明的同时,又喜欢得过且过。

使用道具

徐生 发表于 2007-8-16 13:44:00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徐生在2007-8-16 13:37:00的发言:

假若有十万人,什么智慧科学都不去动用,仅仅死守住这句话,连着喊叫三个月,绝对能把张维迎光华北大违反规则不讲诚信的这种事情、问题,给解决掉的。

做这种事情,违法吗?不违法。得罪人吗?不得罪人。有风险吗?没风险。需要牺牲吗?不需要牺牲。有激进吗?没激进。费事吗?不费事。举手之劳。

但是,我们十几亿万的人,连这么十万人,都没有,连做这么点小事的共识、能力,都没有。

所以,我们肯定成不了国际先进的,只配被小人来统治的。在旧社会里,小日本都敢谋求并进行了对大中华的侵吞。原因就在这里。

使用道具

徐生 发表于 2007-8-16 13:49:00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徐生在2007-8-16 13:44:00的发言:


但是,我们十几亿万的人,连这么十万人,都没有,连做这么点小事的共识、能力,都没有。

兄弟扯远一点啊。。。。。。。。有许多人反对毛泽东,或想打倒毛泽东。

兄弟告诉你们:第一,你们做不到这点这些事情,做不成。第二,你们即便权势熏天,聪明盖世,你们也反对不了毛泽东,打倒不了毛泽东。因为,毛泽东能做事,即便就是说,他做了很多错事也罢。

中国人一代一代一代,到末了,好也罢,歹也罢,好好想上一想,还就只有毛泽东做过事,做成过事,论民族自豪,自信,也就毛泽东那么一点事了。

使用道具

hanbin8611 发表于 2007-8-16 13:52:00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说来说去,其实北大还是帮张的,因为张毕竟是北大的正式员工。

使用道具

徐生 发表于 2007-8-16 14:13:00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中国经济学教育科研网经济学论坛 → ≡ 学术沙龙 ≡ → 『 名家茶坊 』 → 关于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及北大人事部解聘邹恒甫教授文件中存在的法律问题http://bbs.cenet.org.cn/dispbbs.asp?boardID=92510&ID=378471

使用道具

徐生 发表于 2007-8-16 14:15:00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中国经济学教育科研网经济学论坛 → ≡ 学术沙龙 ≡ → 『 名家茶坊 』 → 关于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及北大人事部解聘邹恒甫教授文件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第 4 楼

张三李四

我坚决支持邹先生依据《劳动法》,《教师法》,《合同法》等等的相关规定通过诉讼去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去跟什么教育部的官僚发公开信,或者到网上来控诉张维迎吃饭如何不讲卫生。那样或许更能赢得人们的尊重。

有那么多时间来当祥林嫂,还不如在网上解答几个问题,这才叫“功德无量”。

使用道具

徐生 发表于 2007-8-16 14:24:00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徐生在2007-8-16 14:15:00的发言:

中国经济学教育科研网经济学论坛 → ≡ 学术沙龙 ≡ → 『 名家茶坊 』 → 关于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及北大人事部解聘邹恒甫教授文件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第 4 楼

张三李四

我坚决支持邹先生依据《劳动法》,《教师法》,《合同法》等等的相关规定通过诉讼去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去跟什么教育部的官僚发公开信,或者到网上来控诉张维迎吃饭如何不讲卫生。那样或许更能赢得人们的尊重。

有那么多时间来当祥林嫂,还不如在网上解答几个问题,这才叫“功德无量”。

乡愿,德之贼也。

张三李四版主,你认为老邹是祥林嫂?老邹对你哭诉了?老邹是堂堂正正顶天立地男子汉,不象你,脸小又白的英国小绅士。

老邹说张维迎缺乏吃饭的文明礼貌,等等小节,张维迎可以告他啊,或者,就潇洒,大人不记小人过好了。

老兄,兄弟我认为,老邹他觉得他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而张维迎呢,偏偏当文明的处女,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所以,老邹他就想不开啊,愤愤不平呀,可以理解。

张三李四版主,你认为,假若老邹告诉,张维迎喜欢迎战吗?你认为,张维迎喜欢把事态公开化扩大化吗?

你认为,假若有了相关的诉讼了,谁是胜利者啊?你认为,诉讼,就是个诉讼吗?你以为,判断,是否需要考虑程序正义问题呢?

真要有了相关诉讼,老邹就是胜利者了,不用看什么判决结果。

兄弟和你一样啊,坚决支持老邹诉讼,祝愿受理啊,还起诉呢,还判决呢。

使用道具

xcpan321 发表于 2007-8-16 17:03:00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期待有下文.

使用道具

cfma_ef 发表于 2007-8-16 20:07:00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是是非非往往要经过长时间才能至多对错,历史自有公断!现在就说毛泽东怎么怎么不一定能看清,等再过100年我们会看得更清楚!

缺钱,请帮我点击:http://www.pinggu.org/bbs/X_AdvCom_Get.asp?UserID=334455 感激不尽!

使用道具

乱七八糟
你是娜么美丽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好友,备注ddjd
拉您入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3-29 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