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徐生在2007-8-16 14:15:00的发言: 中国经济学教育科研网经济学论坛 → ≡ 学术沙龙 ≡ → 『 名家茶坊 』 → 关于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及北大人事部解聘邹恒甫教授文件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第 4 楼
张三李四
我坚决支持邹先生依据《劳动法》,《教师法》,《合同法》等等的相关规定通过诉讼去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去跟什么教育部的官僚发公开信,或者到网上来控诉张维迎吃饭如何不讲卫生。那样或许更能赢得人们的尊重。
有那么多时间来当祥林嫂,还不如在网上解答几个问题,这才叫“功德无量”。
乡愿,德之贼也。
张三李四版主,你认为老邹是祥林嫂?老邹对你哭诉了?老邹是堂堂正正顶天立地男子汉,不象你,脸小又白的英国小绅士。
老邹说张维迎缺乏吃饭的文明礼貌,等等小节,张维迎可以告他啊,或者,就潇洒,大人不记小人过好了。
老兄,兄弟我认为,老邹他觉得他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而张维迎呢,偏偏当文明的处女,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所以,老邹他就想不开啊,愤愤不平呀,可以理解。
张三李四版主,你认为,假若老邹告诉,张维迎喜欢迎战吗?你认为,张维迎喜欢把事态公开化扩大化吗?
你认为,假若有了相关的诉讼了,谁是胜利者啊?你认为,诉讼,就是个诉讼吗?你以为,判断,是否需要考虑程序正义问题呢?
真要有了相关诉讼,老邹就是胜利者了,不用看什么判决结果。
兄弟和你一样啊,坚决支持老邹诉讼,祝愿受理啊,还起诉呢,还判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