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对未来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的设想,处理厂的经营模式是:处理厂与回收组织根据合同,按照一定价格购进废家电,经过处理后,通过销售处理电子废弃物得到的再生资源获得收入,其收入公式为:收益=再生资源销售收入-处理总成本(合同购入价格+处理成本)既收益=再生资源销售收入-(收购价格+物流、仓储费用+处理成本);而处理成本为处理厂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工、固定资产这就、财务、管理费用等。
由于我国电子废弃物市场长期处于散乱状态,因此无法收集到处理厂成本费用的精确资料。根据国家发改委自2005年起在全国设立4个试点(浙江、青岛、北京、天津)的运行情况看,废家电回收拆解平均成本为174.5元/台。其中浙江146.6元/台、青岛176.4元/台、北京182.3元/台,天津192.5元/台。其中不包括危废处理费、财务费用、设备维护费用、研发费用、环境监测费用。在具体测算过程中,我们以建设处理量20万台/年,投资3000万元为样本;其处理成本包括:直接处理成本、折旧费用、财务费用及其他费用。根据全国4试点运行的统计数据,各种典型电子废弃物处理成本如下:
表1:20万台/年处理厂的处理成本估算(单位:元)
根据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的建设需要,处理厂需要从回收组织购入电子废弃物,若要保证处理厂正常运营,则电子废弃物的购入价格不能超过其处理成本,而综合考虑到回收组织的运营成本和合理利润后,要保证整个回收处理体系可以正常运行,则需要对平衡收购价(再生材料实际价值-处理成本)小于综合回收成本(到达处理厂前的成本)的家电品种给予补贴。根据对回收和处理环节的成本测算,在我国各类典型电子废弃物中仅需对电冰箱(≤150L)、电视机、台式电脑等产品给予40元到80元不等的补贴即可,因此在2012年7月ZF公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中,基金补贴标准为:电视机85元/台、电冰箱80元/台、洗衣机35元/台、房间空调器35元/台、微型计算机85元/台。该标准完全可以保证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的正常运行,重塑废家电市场秩序;我国电子废弃物处理产业将受益于此得到快速发展。
表2: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的补贴(单位:元)
电子废弃物处理环节成本分析:http://www.tianinfo.com/news/news55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