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ydfl 发表于 2013-9-12 08:42
难道轻视王进这样的“抄袭大盗”就是玩文革那一套?
好吧,为了不让你失望,我专门为你去看了这个决定里提到的三个文件,把相关精神传达给
你,希望你满意:
1、 教育部令第34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第九条 指导教师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其指导
的学位论文存在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降
低岗位等级直至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2、东 南 大 学 文 件
校通知〔2010〕17号
关于印发《东南大学关于惩处学术不端行为的
实施意见(试行稿)》的通知
第十九条 导师对所指导学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负有责任,学校将视责任轻重情况根据《东南
大学教职工处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取消其导师资格。
3、东 南 大 学 文 件
校通知〔2013〕17号
关于印发《东南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 处理办法》的通知
第六条 指导教师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其指导的
学位论文存在作假情形的,学校将视责任轻重情况根据《东南大学关于惩处学术不端行为的
实施意见(试行稿)》以及《东南大学教职工处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