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 继续访问电脑版
楼主: ppllpwy
3987 48

两种立场,两种价值 [推广有奖]

  • 6关注
  • 3粉丝

大专生

80%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287 个
通用积分
1.0000
学术水平
19 点
热心指数
19 点
信用等级
17 点
经验
1000 点
帖子
81
精华
0
在线时间
34 小时
注册时间
2014-10-8
最后登录
2022-5-2

ppllpwy 发表于 2014-10-30 23:17:07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商品的价值之所以来自生产性劳动,在于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里没有无中生有的魔法、没有从天而降的馅饼。所有用于交换的商品都需经过劳动才能成形,而劳动需要劳动力的时间成本和体力成本。劳动者不是永动机,他的劳动付出需要最起码的等量补偿,这是劳动价值论最直接的诉求。以某人辛苦一天为他人制造的产品,换得他人与之同等劳动量的付出,这是平等思想对商品交换的主张。劳动价值论从生产的角度去度量商品价值,并且认为每个劳动者不管他们处于何种分工的劳动都是平等的。

效用价值论怎么看价值呢?效用价值论者都是些等级派,他们也许嘴上会说人人平等,但对于物品、商品却是个十足的等级主义者,他们依照所谓的使用价值、主观效用来描绘商品,给商品排效用序列,间接地把生产使用价值的劳动者的劳动也分了等级。尽管效用价值论说不清一条被子的效用和一个杯子的效用孰多孰少,却并不妨碍它他们把现成的价格体系曲解为一出博弈论。效用价值论最容易被消费者接受,特别是那些从未做过生产性劳动的消费者,他们只从主观感受出发,去评判一件物品的价值,好像这些商品天生就是如此,除了效用再无其他属性存在的必要似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效用价值论 劳动价值论 使用价值 劳动价值 无中生有 价值论 劳动力 劳动者 永动机 产品

回帖推荐

meitianyiming 发表于8楼  查看完整内容

这个问题不是个简单问题。要看两种理论给社会带来什么。劳动价值论来自于李嘉图,效用价值论则是其他人的发明。劳动价值论要求按劳分配,不劳动者不得食。这虽然貌似公平,但是却严重阻碍了社会的进步。一些社会闲置资源由于无法获得收益而不能用于投资领域。这限制了蛋糕的做大,最终引起社会的相对贫困。效用价值论则以成败论英雄。它带来弱肉强食的后果。所以两者都有偏颇。最终,我们国家选择了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共 ...

uandi 发表于7楼  查看完整内容

如果王伟光写了一篇阶级斗争还要坚持的文章。他说他的劳动价值是超过你1000倍。所以你需要跟他搞卫生做饭10年,这就是等价交换了,你怎样想? 效用理论跟劳动价值都是用概念去解释商品价值,但根本不能客观计量的,商品的价值只有通过市场在没有讯息不对称情况下,有买卖双方愿意交易,以价格体现出来。 就算这价格不是完全客观的和可以完全科学去分析的。这里面当然牵涉到必需品,奢侈品,替代互补品,垄断市场和完全竞争市场等 ...
已有 1 人评分经验 论坛币 收起 理由
李攀 + 10 + 10 鼓励积极发帖讨论

总评分: 经验 + 10  论坛币 + 10   查看全部评分

he_zr 发表于 2014-10-30 23:47:46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劳动价值论带着“道德批判”的大旗,借经济内容在项庄舞剑,已经偏离了经济学的研究轨道,成为一批流氓无产者搞打砸抢烧杀的借口。效用论在怎么不济,起码还能面对经济问题在尽量做某种解释。商品交换真的没有主观因素的作用吗?答案是否定的。比如新陈葡萄酒,消费者对陈酒的爱好要胜过新酒,从而陈酒比新酒能够换取更多的商品。这种主观口味带来的增量不是主观因素引起的变化是什么?劳动价值论对此能有什么解释力?

使用道具

ppllpwy 发表于 2014-10-31 00:01:53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he_zr 发表于 2014-10-30 23:47
劳动价值论带着“道德批判”的大旗,借经济内容在项庄舞剑,已经偏离了经济学的研究轨道,成为一批流氓无产 ...
劳动价值论只有“道德诉求”,劳动价值论只要求按劳动量平等交易。这就好比“一人一票”只是个政治诉求而非批判一样,只有背离了诉求才会产生批判。

陈酒的问题很难理解吗?陈酒的主观品味来自于它的客观品质,陈酒原本就是跟新酒不是完全一样的商品,作为商品的陈酒比新酒附加有更多的劳动拥有更高的价值。至于价格,当然有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这也是效用论迷惑人的原因,看楼下的解释。

使用道具

ppllpwy 发表于 2014-10-31 00:15:24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clm0600 发表于 2014-10-30 23:26
两者都不对。
什么因素有资格叫做价值呢,那就要能够充分解释价格,
无论效用还是劳动,都做不到。
价格是个复合体,价格里除了含有商品的交换价值外,还受到价值以外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包括了交换双方的主观意愿和评价,这也是效用论、博弈论、供需论等等得以生存的原因,但是这些因素从来没有像交换价值那样对价格有过稳定准确的作用

使用道具

uandi 发表于 2014-10-31 00:43:1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д100010
Чг
浱浽гг
д

г
Чг
á
Чúгú

使用道具

uandi 发表于 2014-10-31 00:46:31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如果王伟光写了一篇阶级斗争还要坚持的文章。他说他的劳动价值是超过你1000倍。所以你需要跟他搞卫生做饭10年,这就是等价交换了,你怎样想?
效用理论跟劳动价值都是用概念去解释商品价值,但根本不能客观计量的,商品的价值只有通过市场在没有讯息不对称情况下,有买卖双方愿意交易,以价格体现出来。
就算这价格不是完全客观的和可以完全科学去分析的。这里面当然牵涉到必需品,奢侈品,替代互补品,垄断市场和完全竞争市场等等因素。
无论王伟光花了多少劳动量写那篇文章。我才不会买,我也不会用我的劳动跟他交换。因为我不需要他的文章。自然有ZF跟他交换,因为ZF需要用它来洗脑。
我要吃饭,所以我要工作,因为我需要吃饭生存,所以要劳动。
老板会付我工资,因为我帮他生产市场有买方的产品。如果他生产没有买方的产品,他的公司可能要倒闭了。不能继续付我工资了。
以效用去解释需要,以市场价格去决定价值,我觉得是接近现实的。
以生产和劳动去解释,好像是本末倒置。我不需要这东西。你生产出来给谁?还要我付劳动等价交换。
因为效用和价值不能完全客观计量,所以西方经济就让市场去决定。如果你认为劳动价值可以客观量度商品价值。而且很平等,面对千万商品,你不妨试试去量度,看看要花多少人的劳动和时间,看看是不是所有人都会觉得很平等。
已有 1 人评分经验 论坛币 收起 理由
赫赫铭儿0 + 20 + 20 观点有启发

总评分: 经验 + 20  论坛币 + 20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meitianyiming 发表于 2014-10-31 05:14:1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这个问题不是个简单问题。要看两种理论给社会带来什么。劳动价值论来自于李嘉图,效用价值论则是其他人的发明。劳动价值论要求按劳分配,不劳动者不得食。这虽然貌似公平,但是却严重阻碍了社会的进步。一些社会闲置资源由于无法获得收益而不能用于投资领域。这限制了蛋糕的做大,最终引起社会的相对贫困。效用价值论则以成败论英雄。它带来弱肉强食的后果。所以两者都有偏颇。最终,我们国家选择了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共同起作用的价值认定模式。这也是迫不得已的事情。
已有 1 人评分经验 论坛币 收起 理由
赫赫铭儿0 + 20 + 20 观点有启发

总评分: 经验 + 20  论坛币 + 20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he_zr 发表于 2014-10-31 11:52:00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ppllpwy 发表于 2014-10-31 00:01
劳动价值论只有“道德诉求”,劳动价值论只要求按劳动量平等交易。这就好比“一人一票”只是个政治诉求而 ...
所谓的“要求”,实质就是一种主观诉求,而不是客观的在描述经济现象。至于背不背离,应由经济活动的当事人之间自己讨论的事情,与任何第三方的评价无关。劳动价值论显然在充当第三方的判官,越爼带包了,也是一种违反科学研究原则的行为。

所谓“陈酒比新酒附加有更多的劳动”,把证明过程说给大家看。提醒你的是,追加的劳动力耗费已扣除,陈酒仍比新酒可以换取更多的交换物。

使用道具

caoheng 发表于 2014-10-31 12:36:01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看看你第一句的话,就明白你是一个拿着歪理当“正”理说的人。
  “商品的价值之所以来自生产性劳动,在于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里没有无中生有的魔法、没有从天而降的馅饼。
  不知你的眼是怎么观察的,商品你只看到工人?看不到厂房、生产技术、生产设备、电力能源、企业管理等等?象你这样只会作选择性的描述,那还有什么公正可言?







使用道具

戴小年 发表于 2014-10-31 12:54:44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哈哈。有道理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3-28 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