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使用“现象,原因”这两个词汇的时候,我们无意中已经立下了“现象的成因不能够是现象性的”规则。如果某人不同意这一规则,那么在他心目中就只有“现象”的概念,而没有“原因”的概念。
心与物,这便是我们可感知世界的最基本现象。有人认为心是导致如此现象的原因,有人认为物是导致如此现象的原因。他们为此纷争不断,而且谁也无法说服谁。其实他们都违反了自己所定下的规则,都把现象当成了原因。先鸡先蛋之争是这样,性善性恶之争也是这样。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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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现象,是我们人类的感知功能,在没有人类的宇宙中,根本就没有什么现象不现象的。当我们在说现象的时候,根本不能离开我们自身的思维。 至于原因与结果,先鸡先蛋,性善性恶,这都是同一个运动我们给的不同的抽象。正因为这样,所以我
特别反对宣扬性善论的观点,而回避性恶,隐恶扬善根本就是错误的!性善的人越多,性恶的人就更猖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