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段程序被用到很多次,那么可以采用宏程序。
首先宏变量与普通变量不同,可以独立于DATA步,可以出现在任何地方,用%let来定义宏变量,调用宏变量用‘&’。
%PUT用来在LOG窗口显示宏变量;%STR是用来将多个语句赋值于一个宏变量的,语句中的’;’不是%LET语句结束的标志。
%MACRO开始一个宏,%MEND表示宏的结束,调用宏用%加宏的名字。宏在建立以后并不执行,只有在调用宏的时候才执行。
%LET定义
这是最常用的方法。语法过程为:%let 宏变量名=值;调用宏变量:&宏变量名
Tips:
1、以逗号作为宏变量定义的结束。
2、在定义时候不要加引号,系统会把引号当作宏变量的值之一。
3、宏变量的作用域分为全局与局部。
一种在程序(这里一般是指一个宏程序)外定义,则在整个SAS任何地方都可以被调用。
另外一种则是在程序内部,则作用在该程序出现宏变量后面,在程序外则不可以被调用,否则
会出错。(如果一个程序内部定义有宏变量变成全局变量,则需要使用%global)
4、当宏变量一个表达式,使用:%str()
%let print=%str(proc print; run;);5、如果宏变量是数值计算表达式,则需要根据数值类型使用二个不同的宏变量:
%eval_r() 用于计算整数例如:%eval_r(1+2)
%sysevalf() 用于计算浮点数或者空值例如: %eval_r(1.0+2.3)
二、data步中定义 call symput()
这个方法只允许在data步中,这个一定需要注意
语法过程:call symput("宏变量名",值);
在DATA过程中,宏变量可以包括常值、变量值。或者函数赋予宏变量。
三、 SQL过程中定义
在使用SQL过程中定义宏变量,语法过程为:
SELECT 宏值
INTO :宏变量名
SEPARATED BY ‘分隔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