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两句:
一、经典理论都是从分工角度观察的,所以有一个命题“谁创造就归谁”,这样要论证谁所得合理或者不合理,就必须论证其创造是这么多或者不是这么多。马克思观察到一个实际,同样劳动时间内复杂劳动的工资高一些,于是就说复杂劳动是简单劳动的倍加。至于怎么论证有倍加关系,马克思讲经验告诉我们就是这样,不需要论证。
其它经典理论也都是马克思这样,强不到哪儿。
二、如果从合作角度观察还会有“谁创造就归谁”吗?没有!显然,依照马克思承认的管理劳动,我们鉴别管理劳动创造了几分之几的商品呢?这是不可鉴别的。绝大多数合作劳动中不可以完成这种鉴别。这意味着理论上还有一扇门没打开。
所以,如果不建立起合作下的价值理论,很多经济现象没法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