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阅读一些关于存款保险的文献,有了如下的困惑:
刊登在2013年《经济研究》上的《存款保险制度还是央行救市》一文中提到:“……。存款保险机制的引入只保障银行能度过系统性风险,而不对银行承受的个体风险进行保障。在我国各银行基本都有ZF背景,因此各级ZF与央行对其进行了隐性保障,且这里考虑的控制系统性风险行为的外部性不涉及个体风险。……”
另外,刘明彦在《银行家》 发表的《存款保险制度的美国实践及其局限性》一文中写到:
“美国存款保险制度无疑是迄今为止最成功的存款保险制度,也是世界存款保险制度的典范,总结其80年的实践经验与教训,我们得出以下几点启示:
存款保险制度无力应对系统性风险。存款保险制度设立的初衷在于维护存款人对银行的信心,防止挤兑对银行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并阻断破产银行风险向稳健银行的传染,从而避免非系统性风险演变为系统性风险。但银行面临的不仅仅是存款人缺乏信心引发的挤兑风险(流动性风险),而且挤兑风险可以通过存款准备金制度予以化解,银行面临的最大风险实际上是经济周期波动产生系统性风险,另外利率市场化和银行综合化经营使银行承担着更大的利率风险和资本市场波动的风险,比如,美国大型银行持有巨额的次级贷款、次级债券及相关衍生品,在本轮金融危机中遭受了上千亿美元资产计减的损失,这些风险仅靠对存款进行保险无法防范。当然,从理论上讲,FDIC通过监督、检查可一定程度上抑制银行的过度承担风险的经营行为,但这都对FDIC的监管能力提出了挑战。美国储贷危机和次贷危机的实践表明,只有ZF才能真正应对系统性风险,承担起“最后借款人”的职责。”
那么存款保险制度到底能不能对抗系统风险呢?不知道列位坛友怎么看,欢迎各种犀利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