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 继续访问电脑版
楼主: 孟子的学生
22193 295

[创新发展]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建立在譬喻的基础上 [推广有奖]

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5-4-24 02:43:3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有点絮叨了:价值本体论(不管啥样的本体论)导出的,基本都是谬误;只有价值决定论导出的,才有一部分是科学认识。

使用道具

罗鹏 发表于 2015-4-24 02:58:46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交换价值是两种交换物的数量比例,价值也只能是两种交换物的劳动量比例。所以斯密的第一种价值定义才符合价值是比例的要求:一货物的价值乃是可换购的生产他种货物的劳动量。当成交的交换价值是”20:1“时,则可称”20码麻布的价值是换回的1件上衣的劳动量“,这是从某A的角度看;从某B角度看,则可称”1件上衣的价值是换回的20码麻布的劳动量“;但是,这两句话合起来,也没有前者等于或不等于后者的意思,即没有等劳动交换或不等劳动交换的意思。

使用道具

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5-4-24 03:03:4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完全否定价值本体论所曾经起到的思想解放作用和对经济学后来发展的启示意义。价值本体论,是某些特定经济学家认识他们生活在其中的某一社会性质的商品经济时所使用的方法及使用该认识方法所产生的理论结果。价值本体论,在商品经济认识历史上,并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亘古不变的。如同基督徒吃的红酒和面包是上帝的血肉这种认识,只是一定历史阶段,才存在于基督教徒的认识中的情况一样。

使用道具

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5-4-24 03:47:4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我在《统一经济学的视野》一书中,提出了一个"折算劳动价值理论",它可以看作是我用价值决定论的认识方法去重新整理价值本体论中我认为是正确的或者具有启示价值的那部分内容的一种尝试,或者说,它是刚从价值本体论脱胎出来的价值决定论从而还带着不少价值本体论的印记。当然,我们说价值本体论是对应于特定时代的经济学家对某一社会性质商品经济的价值决定认识的理论,而且大多是错误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我认为商品的价值决定,不存在客观因素。相反,我认为,商品的价值决定存在客观因素,才是商品价值决定论能够成立的前提条件。更准确地说,价值决定论,就是承认我们所研究的某一社会性质的商品经济,是既予的,它不以研究者的主观意识为转移。举例来说,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是一种客观存在,价值决定论中的决定因素,是客观的,既予的,可认识的,是我们提出价值决定论的前提条件。

使用道具

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5-4-24 04:19:5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如果借用孔德的哲学,我们可以把价值本体论看作是形而上学阶段的价值理论,而把价值决定论看作是实证阶段的价值理论。

使用道具

罗鹏 发表于 2015-4-24 04:39:58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fujo11 发表于 2015-4-24 03:47
我在《统一经济学的视野》一书中,提出了一个"折算劳动价值理论",它可以看作是我用价值决定论的认识方法去 ...
云山雾罩的,你到底在说什么?
不从旁观者的角度去考察交换过程暨价值被决定的过程,玩什么”折算“?你能代替交换双方决定”价值“?
你连资本是过去劳动都不能理解,甚至连马氏说的”资本是物化劳动“都不理解,却要玩什么”折算的劳动价值理论“,是不是无厘头?

使用道具

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5-4-24 08:03:0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罗鹏 发表于 2015-4-24 04:39
云山雾罩的,你到底在说什么?
不从旁观者的角度去考察交换过程暨价值被决定的过程,玩什么”折算“?你 ...
资本是过去的劳动,本身就是一种错误的认识的结果。

使用道具

673821000 发表于 2015-4-23 20:26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就是建立在这个等式基础上的理论。

经你这么一批驳,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就会彻底垮 ...
呵呵,自己的一家之言,有错误,请你批评!

使用道具

龚民 发表于 2015-4-24 08:28:04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fujo11 发表于 2015-4-23 17:40
有思考,写的好!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商品关系,是不断被生产和再生产出来的,这就因此有了循环的外观。A物=B物 ...
       李克洲在明褒实贬呀。

       “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商品关系,是不断被生产和再生产出来的,这就因此有了循环的外观。A物=B物,被理解成价值相等,既是交易的结果,又是交易的原因。”-----------这就给了他一耳光教训。证明A物=B物,被理解成价值相等并不是什么肤浅的“建立在譬喻的基础上”实是一种要么是无知,要么就是愚蟊,而是社会商品经济实实在在的事实,人们可以认识理解反映这个事实;也可以醉死不认那壶酒钱,曲解、否定这个事实、规律,撞的头破血流,最后还必须承认和接受这个事实和规律!

使用道具

黑色清道夫 发表于 2015-4-23 18:04
楼主太片面了,劳动价值论还是以逻辑推理为主的,尽管马克思打了一些不恰当的比喻,也不能说它建立在比喻的 ...
他的那些比喻不恰当,你说说!我学习!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3-28 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