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看了《财富论——经济学原理》第四十八章“劳动价值论批判”,发现没有“生产资料是否有生产力是判断劳动价值论是否正确的关键”这一论述,也就增加了这一节。
第八节 生产资料是否有生产力是判断劳动价值论是否正确的关键
前面我们已经指出,劳动价值论是错误的价值理论,而生产资料是否有生产力是判断劳动价值论是否正确的关键。
物质财富是人类生存、活动与发展的物质基础,人类生产,就是生产物质财富,人类需要的也是物质财富。这样,生产资料是否有生产力就成为判断劳动价值论是否正确的关键。
如果生产资料没有生产力,只有人类劳动力有生产力,当然,物质财富是人类劳动生产的,也就只有劳动者能获得物质财富,资本利润就是剥削劳动的结果,劳动价值论可以成立。
如果生产资料有生产力,就不仅人类劳动力有生产力了,当然,物质财富不仅是人类劳动生产的,生产资料也生产物质财富,这样,也就不仅劳动者能获得物质财富,生产资料所有者也要求能获得物质财富——生产资料生产的物质财富,这里,资本利润就不是剥削劳动的结果,劳动价值论就不成立了。
正因为生产资料是否有生产力是判断劳动价值论是否正确的关键,从而在生产资料是否有生产力这一问题上,马克思的论述模棱两可,产生了严重的逻辑错误。一方面,他承认了生产资料有生产力,承认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他在《对德国工人党纲领的几点意见》中论述到:“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 自然界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而物质财富本来就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的源泉,劳动本身不过是一种自然力的表现,即人的劳动力的表现。”(3)。
不过,他后面又指出:“只有一个人事先就以所有者的身份来对待自然界这个一切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第一源泉,把自然界当作隶属于他的东西来处置,他的劳动才成为使用价值的源泉,因而也成为财富的源泉。”“从而既然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源泉,社会中的任何一个人要不占有劳动的产品就不能占有财富。因此,如果他自己不劳动,他就是靠别人的劳动生活,而且他自己的文化也是靠别人的劳动获得的。”
怎样分析马克思的这些思想呢?第一点需指出的是,马克思这里未把物质财富与它的使用价值分开,这正是他不能理解生产资料具有生产物质财富的能力的原因之一。第二点,马克思虽然承认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但是他又指出:“只有一个人事先就以所有者的身份来对待自然界……他的劳动才成为使用价值的源泉,因而也成为财富的源泉……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这就是说一方面自然界只有在没有人类劳动参与的情况下,它生产物质财富的能力才可被承认,从而从历史上看,自然界成为“一切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第一源泉。”而当自然界被劳动者占有,自然力与劳动力相结合的情况下,劳动就成为一切财富的源泉,这时自然力就没有生产物质财富的能力了。这是严重的逻辑错误,从这一逻辑出发,劳动者不能拥有生产资料,生产资料所有权只能归资本家!
我真的不知道,有哪一位劳动者有这么大的能力,他一与自然力结合,就能阻碍自然力生产物质财富的能力。这,他不就成为人类生产力发展的阻碍因素了吗?这样,人类的生产力还能发展吗?另一方面,劳动者也不能以所有者的身份来对待自然界——生产资料。否则,一旦劳动者以所有者的身份来对待自然界,他的劳动就成为财富的唯一源泉。这时,自然力就没有生产物质财富的能力了。这样,劳动者拥有生产资料,就阻碍了自然力生产物质财富的能力,当然也就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从而,从生产力革命角度讲,劳动者不能拥有生产资料,生产资料所有权只能归资本家!这样才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这不是很谎谬吗?
其实,这里,劳动者以所有者的身份来对待自然界,反映的是一种生产关系。而在这种生产关系下,劳动可能成为价值的唯一源泉——但决不是物质财富唯一源泉。从而,这从反面说明了价值是社会生产关系的产物,只是社会产品分配的尺度。
事实上,生产资料具有生产力,那么,劳动力与生产资料各自的生产力为多少?这一研究是没有意义的,因为物质财富的分配可脱离生产力,生产力只是成为物质财富分配的影响因素。
正因为物质财富的分配可脱离生产力,而物质财富之间是不能比较的,价值——分配尺度与分配权力,就产生了,分配价值论也就是唯一正确的价值理论了。从这我们可以看出,即使生产资料没有生产力,只有劳动力有生产力,劳动价值论还是不正确的,劳动价值论只是反映了劳动且只有劳动才能参与社会产品分配——劳动且只有劳动才能形成价值这一生产关系,但作为价值理论,还是错误的,具体就表现在商品交换价值量与商品价值量的关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