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楼主发布这样的信息,至少可以供大家品评。感受如下:
1 不要拿国家规定说事,国家不会无聊到连一个青年教师是否做师资博士后都规定的程度。学校完全有自己设定岗位和评定薪酬的灵活性,只是愿不愿意做的问题。
2 不管是哪所高校,招人的时候至少要亮您的大名。招聘广告是一种悬赏,悬赏者有向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兑现其中所列明的待遇义务。不亮明身份就是不敢承担责任。招聘又不是招嫖有什么好遮遮掩掩的?你跟市场开玩笑,市场也会跟你开玩笑!
3 师资博士后的做法没什么不好。相当于国外的tenure制度,一个聘期内干的好即可转正,干不好走人。为保证效率这点无可厚非,但问题的关键是你所给与的待遇和应聘者的市场价值、所付之努力、所担之成本是否相符。这要由市场决定,如果你的平台足够牛逼,第一个聘期不给工资也会有一大批havard mit的优秀毕业生趋之若鹜,谁也没话说;反之,如果你没那么牛逼,给人家当校长也不会有国内三流高校的博士前来。总之一切由市场决定,作为应聘者你是市场主体,有权利也有责任,别拿国家规定说事。征婚时你要求人家漂亮、贤惠还要给你生孩子,但你什么承诺都不能给人家,说还要回家问你妈,你觉得合适么?这只能说明你还没长大,不适合进入婚姻市场。这个985高校的校长,您长大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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