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有这一篇“重新介绍”呢?因为 JavaScript 堪称世界上被人误解最深的编程语言。虽然常被视作“玩具语言”,但它看似简洁外衣下,还隐藏着强大的语言特性。 JavaScript 目前广泛应用于一大批知名应用中,对于网页和移动开发者来说,深入理解 JavaScript 就尤有必要。
先从这门语言的历史谈起。1995 年 Netscape 一位名为 Brendan Eich 的员工创造了 JavaScript,随后在 1996 年初,JavaScript 首先被应用于 Netscape 2 浏览器上。最初的 JavaScript 名为 LiveScript,后来因为 Sun Microsystem 的 Java 语言的兴起和广泛使用,Netscape 出于宣传和推广的考虑,将它的名字从最初的 LiveScript 更改为 JavaScript——尽管两者之间并没有什么共同点。这便是之后混淆产生的根源。
几个月后,Microsoft 随着 IE 3 推出了一个与之基本兼容的语言 JScript。Netscape 将 JavaScript 提交至 Ecma International(一个欧洲标准化组织),ECMAScript 标准第一版便在 1997 年诞生了,随后在 1999 年以 ECMAScript 第三版的形式进行了更新,从那之后这个标准没有发生过大的改动。由于委员会在语言特性的讨论上发生分歧,ECMAScript 第四版尚未推出便被废除,但随后于 2009 年 12 月发布的 ECMAScript 第五版引入了第四版草案加入的许多特性。标准的第六次修订目前处于草案阶段。
JavaScript 能有这样的稳定性(译者注:指语言标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没有发生过大的改动)对于开发者是个好消息,因为它给了开发者充足的时间修改已有的代码适应新版本的变化。以下介绍的语言特性基于 ECMAScript 第三版,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会,也将使用 JavaScript 这个名称。
与大多数编程语言不同,JavaScript 没有输入或输出的概念。它是一个在宿主环境(host environment)下运行的脚本语言,任何与外界沟通的机制都是由宿主环境提供的。浏览器是最常见的宿主环境,但是其他程序中也包含 JavaScript 解释器,如 Adobe Acrobat、Photoshop、SVG 图像、Yahoo! 的 widget ,以及 node.js 之类的服务器端环境。JavaScript 的实际应用远不止这些,除此之外还有 NoSQL 数据库(如开源的 Apache CouchDB)、嵌入式计算机,以及包括 GNOME(注:GNU/Linux 上最流行的 GUI 之一)在内的桌面环境等等。
概览
JavaScript 是一种面向对象的动态语言,它包含类型、运算符、核心对象(core objects)和方法。它的语法来源于 Java 和 C,所以这两种语言的许多语法特性同样适用于 JavaScript。需要注意的一个主要区别是 JavaScript 不支持类,类这一概念在 JavaScript 通过对象原型(object prototype)得到延续。另一个主要区别是 JavaScript 中的函数也是对象,JavaScript 允许函数在包含可执行代码的同时,能像其他对象一样被传递。
先从任何编程语言都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类型”开始。JavaScript 程序可以修改值(value),这些值都有各自的类型。JavaScript 中的类型包括:
• Number(数字)
• String(字符串)
• Boolean(布尔)
• Symbol(符号)
• Function(函数)
• Object(对象)
…哦,还有看上去有些…奇怪的 Undefined(未定义)类型和 Null (空)类型。此外还有 Array (数组)类型,以及分别用于表示日期和正则表达式的 Date(日期)和 Regular Expression(正则表达式),这三种类型都是特殊的对象。严格意义上说,Function(函数)也是一种特殊的对象。所以准确来说,JavaScript 中的类型应该包括这些:
• Number(数字)
• String(字符串)
• Boolean(布尔)
• Symbol(符号)
• Object(对象)
o Function(函数)
o Array(数组)
o Date(日期)
o RegExp(正则表达式)
• Null(空)
• Undefined(未定义)
还有一种 Error(错误)类型,这个会在之后的介绍中提到。
细节请访问:https://developer.mozilla.org/zh ... ction_to_Java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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