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问题,当因子由潜变量变为测量指标时,可以取因子所包含题目的总分也可以用均分,这两种方法的标准化结果是一样的。
第二个问题,你不能拘泥于词语表达本身。您的假设既然是“主观规范……正向影响”,照你自己的说法,那就只能用“主观规范”这个分,那么它的两个因子根本就不用考虑了!一个显变量的模型不可能既有他的总和分又有它的因子分!此外,您后边说的,两个因子分别验证虽然可以,但不能代表总的因子主观规范的假设验证——这不是很矛盾吗? 你的模型要验证主观规范,那你就直接用主观规范的得分啊,还考虑什么因子?而要考虑因子,你又说因子不能代表总因子主观规范,那岂不是什么都做不了?? 当主观规范本身不能计算总分,总分没有意义时,就需要用它的维度分来表示。就好比应对方式分为积极应对和消极应对两个维度,但应对方式总分是没有意义的,因为积极和消极性质不一样,相加起来的得分没有实质含义,因而应对方式的研究都是分维度进行的。在这种情况下,研究假设要么是“应对方式……有预测作用”,要么是用维度来做假设“积极应对……正向影响”,“消极应对……负向影响”。
综合以上,如果想要表达总因子主观规范,又要体现两个子维度,那就只能用第一种方法,即潜变量模型,子维度作为总因子的测量指标进入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