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ib制度_ib制度就是指符合条件的券商_ib制度起源于
什么是ib制度
所谓IB(Introducing Broker)制度是指证券公司将投资者介绍给期货公司,并为投资者开展期货交易提供一定的服务,期货公司因此向证券公司支付佣金的制度。其中证券公司被称为介绍经纪人(IB)。
1981年美国期货业协会设立了注册登记制度,IB最初用于谷物仓库中,是为农场主进行服务的,同时也为农场主提供避险交易。IB制度搭建的是券商与期货公司间的业务合作关系,期货公司将占据对券商的主动权。虽然目前国内的IB制度还没有正式出台,但券商、期货公司对IB制度的讨论,一直就没有停止。
我国即将出台的IB制度的准入门槛可能较高,在全国一百多家证券公司中,预计只有创新类证券公司才能获得IB资格。同时,由于证券公司更愿意控股期货公司而非参股,这样就将会有一部分不愿意丧失控股权、也无意让证券公司重组的期货公司,将选择重新注册自营或资产管理,这样就不需要依赖证券公司的营销渠道及资源。而部分实力较为雄厚的期货公司,如上市集团公司旗下的期货子公司等,有能力自行增资扩股,以达到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所要求的资本金水平,它们将会选择走专业化期货公司的道路。
ib制度就是指符合条件的券商
新《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以及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等业务的其他期货经营机构(IB机构),应当取得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资格,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草案,第六十七条 期货公司可以委托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机构从事中间介绍业务。
第八十七条 期货公司或其营业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六)未按规定委托中间介绍业务(IB制度),业务活动存在较大风险或风险隐患。
(九)违反规定委托中间介绍业务(IB制度),损害客户合法权益。
ib制度起源于
IB制度起源于(C),目前在金融期货交易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美国、英国、韩国、我国台湾地区等得到普遍推广并取得了巨大成功。
A、英国
B、日本
C、美国
D、法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