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e_z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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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资本论》保卫者看过来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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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15-7-16 10:15:1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linxiaozhijia 发表于 2015-7-16 09:06
先声明下:我是来学习的,不存在保卫什么的理念。,你是根据什么科学原理认定上述的化学和物理变化的?既然 ...
首先要弄清是哪两个事物之间的变化。一是生活资料与劳动力或劳动能之间,二是劳动力或劳动能与产品之间。生活资料通过人体生理机能转化形成劳动力,这种转化是化学性质的变化,遵守的科学原理就是物质守恒,两者的变量关系是一比一,正如一个50克的馒头只能提供80大卡的热能,既不多也不少,维持守恒。而产品是由原材料转换过来的,劳动力或劳动能在这个转换中只是提供一种外部条件,也就是外力作用。一个事物与其被作用的外力之间就是一种物理性质的变化过程,事物怎么变化,形成什么量,均与外力没有一比一的量比变化关系。比如,50克馒头转化80大卡热能可支出100公斤马力,可这100公斤马力可以提起100公斤的重物,也可通过杠杆原理提起1000公斤,甚至更重的物体。马力与重量之间不具固定的量比变化。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化学性变量与物理性变化是不具内在的逻辑可比性。换句话说,两种变量不具相同的量纲,正如长度与重量一样,怎么比较衡量?衡量得出的结果代表什么东西?除了不知何物,还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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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b8848 发表于 2015-7-16 10:47:2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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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xiaozhijia 发表于 2015-7-16 10:52:5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he_zr 发表于 2015-7-16 10:15
首先要弄清是哪两个事物之间的变化。一是生活资料与劳动力或劳动能之间,二是劳动力或劳动能与产品之间。 ...
愚以为:您的见解直接抹杀了化工产业的存在。原材料和产品之间的转换不能说100%存在化学反应,但是相当多的产品生产过程是有化学作用的,比如蒸馒头的过程,难道没有小苏打和发酵乳酸的中和?还有,我理科学的不好,但是第一次见到马力用公斤单位表示的;马力是功率的单位,公斤是重量单位或者说千克是质量单位,合在一起,你想表达什么意思?请解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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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15-7-16 11:11:2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linxiaozhijia 发表于 2015-7-16 10:52
愚以为:您的见解直接抹杀了化工产业的存在。原材料和产品之间的转换不能说100%存在化学反应,但是相当多 ...
我请你首先看清是什么事物之间的变化,你似乎没搞准。原材料向产品转换当然存在化学性变化关系,正如你说面粉向馒头转化一样,可是在这个转化过程提供外部条件,也就是提供一种外力作用的劳动力或劳动能,比如和面、捏型、锅蒸等,劳动力或劳动能与馒头之间是什么变化关系呢?除了物理性变化,不可能是化学性变化吧。

此外,马力是功率的通俗说法。你如果觉得不规范,可以使用功率一词,只要理解成一种输出的力量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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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xiaozhijia 发表于 2015-7-16 11:40:0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he_zr 发表于 2015-7-16 11:11
我请你首先看清是什么事物之间的变化,你似乎没搞准。原材料向产品转换当然存在化学性变化关系,正如你说 ...
  1. 可是在这个转化过程提供外部条件,也就是提供一种外力作用的劳动力或劳动能,比如和面、捏型、锅蒸等,劳动力或劳动能与馒头之间是什么变化关系呢?除了物理性变化,不可能是化学性变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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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直接把劳动能或者劳动力界定成了一种外力,可是这种力的基础仍然是人的生理变化,不能抹杀化学的作用。人的劳动力的形成需要人体的生理变化,而劳动力的额输出,就变成了力,而不包括生理变化,你真觉得这样的分割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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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15-7-16 11:49:3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linxiaozhijia 发表于 2015-7-16 11:40
,你是直接把劳动能或者劳动力界定成了一种外力,可是这种力的基础仍然是人的生理变化,不能抹杀 ...
客观世界存在这种分割,那么这种分割就符合客观世界的运动规律和存在形式。俗话说,路是路桥是桥,总不能因为都可以通行就把路和桥不予区分了吧。长度有长度的量,重力有重力的量,你总不能在这两种不同量纲的数量之间弄出个什么量差出来吧,这种神奇般的量差代表什么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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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guw 发表于 2015-7-16 11:51:3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qi509 发表于 2015-7-15 21:55
这里是学术论坛不是公安机关!

你看不见楼主的5个问题吗?
资本家通过对工人“延长劳动时间”以榨取所谓的“绝对剩余价值”。

您懂得这一句吗??从《资本论》找找看看,发挥您的专长了!!

这是中性的意思,被楼主说成罪恶滔天的事件了啊。

您办工厂,不使工作日大于工资时间吗??总创造要大于成本,这是常识啊!!!!

哪里来的大惊小怪,也不是马克思的独创观点啊。实践中明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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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xiaozhijia 发表于 2015-7-16 12:19:4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he_zr 发表于 2015-7-16 11:49
客观世界存在这种分割,那么这种分割就符合客观世界的运动规律和存在形式。俗话说,路是路桥是桥,总不能 ...
社会科学的研究不宜把自己的研究成果归结为
  1. 客观世界存在这种分割,那么这种分割就符合客观世界的运动规律和存在形式。
复制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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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15-7-16 12:24:4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xuguw 发表于 2015-7-16 11:51
资本家通过对工人“延长劳动时间”以榨取所谓的“绝对剩余价值”。

您懂得这一句吗??从《资本论》找 ...
既然提到楼主,那楼主就不得不说两句。

《资本论》在有关章节里把资本对工人“剥削剥削”的说个不停,都已经上升到侵害他人利益的“剥削”高度了还不罪恶滔天(其实有罪就足够了,未必要滔天),你却还在浑然不知的称什么“这是中性的意思”。俗话说,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你只知“中性”的热闹,不知你还在保卫什么?

其次,产出大于成本固然是常识,可这只是微观下的常识,全社会宏观分析就只剩下劳资之间的生产和分配关系,交换不新增产品,只是个资方之间的再分配过程,因此交换环节可以省去。考察劳资之间的利益分配,成本利润则是不需要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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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509 发表于 2015-7-16 12:25:2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xuguw 发表于 2015-7-16 11:51
资本家通过对工人“延长劳动时间”以榨取所谓的“绝对剩余价值”。

您懂得这一句吗??从《资本论》找 ...
你纯粹是胡说八道!

你告诉我,何为“工资时间”?怎么计算来的?工资(货币)1元=多少劳动时间?

我问过:试问天下谁能回答:任何国家的货币,1元=多少劳动时间?

你再告诉我:总创造怎么就大于总成本?怎么个“创造”?你再怎么创造,其费用是不是还得计入成本?

你读得懂《资本论》吗?

你懂经济吗?哪怕是一点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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