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不能施行单纯的阅读。例如,把剩余价值作为认识范畴——分别作为资本的生产方式(发生)、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这些是从表面化的意义解读中得不出来的。鉴于此,我写作了《资本论》第四卷的“逻辑”(许光伟,2012b),探索马克思对资本主义认识行动的批判性把握。并且为了定格“综合系统理解”,在此之前,我同时分别撰写了《资本论》第一卷的“逻辑”(许光伟,2011)、第二卷的“逻辑”(许光伟,2012a),以及第三卷的“逻辑”(许光伟等,2012)。
六 一些研究回顾与反思
必须坦率承认:我先前发表的系统探究《资本论》工作逻辑的发生学系列文章(4篇),其实没有完全脱离“文本诠释学”的立场,尚残留有与之相关的种种痕迹。下面就以第一卷的“逻辑研究”为例,予以清算。
首先在那里边,我——像哈维那样——似乎是想说:“我的目的是促使你们去阅读卡尔·马克思的《资本论》第一卷,并且是按照马克思的本意去阅读它……如果你此前已阅读过相关章节,那么我个人对《资本论》的理解,即对第一卷内容的理解将为你提供更多的启示。但我鼓励的是你个人面对这一文本的经历,是直接对马克思的文本进行研读,是你将开始形成对他思想的独立见解。”(哈维,2013:1)为什么马克思从商品开始?通过把眼前的文本作为研究对象,开始即=开始分析。我这么写明:“作为逻辑起点的商品(货币)是存在和概念的统一。整个进程表现为辩证的运动过程。”(许光伟,2011)这种说法分明是人为地把辩证法的工作规定前置了,大脑中首先没有想到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实在史,稀薄的抽象代替了历史考察基础上的思考。大卫·哈维则这样讲道:“商品是马克思的一个先验的起点。”哈维的依据就是马克思用来开篇的第一段话:“请大家注意马克思在这里运用的语言。‘表现为’(appears)在段落中出现了两次,而且简单地说,‘表现为’与‘是’(is)是不同的……这马上启发我们去思考,那底下会是什么。同时,我们还要注意马克思只关注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他不关注古代社会的生产方式、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或者是混合的生产方式,而只关注处于一种纯粹状态中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哈维,2013:19-20)显然,这样的一些“空谈”是离开了《资本论》作为“史书”的规定性。[1]
因此尽管哈维认识到,“以商品作为起点其实是非常有利的,因为我们每个人每天都接触并经手商品……马克思选择利用商品的这个共同特征,它对于我们所有人都是
第223页
[1] 关于这一点,我们看看恩格斯怎样说:“这个人的全部理论是他毕生研究英国的经济史和经济状况的结果。”(引自马克思,2004a: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