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r3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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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马克思掉在自己所设的“陷阱”里没有出来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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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guw 发表于 2015-10-13 10:11:4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保卫资本论,P89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2009,第265-266页。

马克思的答复是:“关于你所提到的庸人和庸俗经济学家的不可避免的怀疑(他们自然忘记了,如果他们把有酬劳动算做工资,那他们就把无酬劳动算做利润等等),要是科学地把它表达出来,就可归结为下面的问题:商品的价值怎样转化为它的生产价格……回答这个问题的前提是……阐明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如此等等,要阐明这个问题首先必须阐明资本的流通过程……因此,这个问题只能在第三册里加以叙述……在那里将指出庸人和庸俗经济学家的想法是怎样产生的:由于反映在他们头脑里的始终只是各种关系的直接表现形式,而不是它们的内在联系。情况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还要科学做什么呢?如果我想把所有这一类怀疑都预先打消,那我就会损害整个辩证的阐述方法。相反地,这种方法有一种好处,它可以不断地给那些家伙设下陷阱,迫使他们早早地暴露他们的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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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民 发表于 2015-10-13 10:12:0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rr3068 发表于 2015-10-13 09:38
你的眼睛是否突然选择性失明?卷数页码标得清清楚楚!
         我粗心了未能细察,向你道歉。
         你的题目:马克思掉在自己所设的“陷阱”里没有出来。显然,你在低估马克思的智力,恩格斯也只是出于读者角度提出认识问题,而并非出于资本家的本能,诚惶诚恐,这从恩格斯的话中可知:
      认为一个劳动小时只支付半小时的报酬,那它只作为半小时进入价值,——但是,我对你没有注意这一点还是感到惊奇,因为肯定会对你马上作出这种反驳,最好是预先把它排除。也许你在以后的印张中会回头来谈这个问题。”[31.316]。
朋友你好! <img src="static/image/smiley/comcom/3.gif" class="v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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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民 发表于 2015-10-13 10:13:5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rr3068 发表于 2015-10-13 09:38
你的眼睛是否突然选择性失明?卷数页码标得清清楚楚!
回复被言论审查中、请等候、报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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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民 发表于 2015-10-13 10:14:5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clm0600 发表于 2015-10-13 09:47
丢人吧,人家写了出处的。
哈哈,可让你找到攻击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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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guw 发表于 2015-10-13 10:16:0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1976,第218-220页。人民出版社


1867年6.26.恩格斯致马克思


1867年6.27.马克思致恩格斯


——————————


这两封信,是恩格斯模仿庸俗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来说话的!!提醒他们会对马克思进行的理论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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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民 发表于 2015-10-13 10:25:5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孟子的学生 发表于 2015-10-13 10:01
蠢货,你知道国家给我发的工资只是我劳动力价值的一半?不是一半,而是百分之20!
        哈哈,孟徒儿有点醒霉了,你只拿劳动力价值的百分之20,那么余出百分之80的算不算剩余价值?不算剩余价值,你又该用何解释? 一旦涉及你自己利益,你就不会反马克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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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guw 发表于 2015-10-13 10:57:2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龚民 发表于 2015-10-13 10:14
哈哈,可让你找到攻击点。
攻击点谈不上,为了交流,故意买点破绽,也是必要的……引蛇出洞!!


这位楼先生,爱上层楼,胡乱编纂文献……既不交代文献背景,也不说明马恩通信的内容实质——

断章取义,为不良目的所驱!!这不是学术,是搅屎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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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民 发表于 2015-10-13 11:06:5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xuguw 发表于 2015-10-13 10:57
攻击点谈不上,为了交流,故意买点破绽,也是必要的……引蛇出洞!!
我确实粗心,看了题目知其荒谬而未细察内容,粗心大意往往出错。道歉贴还没放出仍在言论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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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guw 发表于 2015-10-13 11:39:5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龚民 发表于 2015-10-13 11:06
我确实粗心,看了题目知其荒谬而未细察内容,粗心大意往往出错。道歉贴还没放出仍在言论审查中。
可是,《第三卷》出版了,马克思却还在“陷阱”里忙乎没有出来,只是发出了一种几乎是绝望的呻吟:

    “无论如何,利润加上地租等于全部已实现的剩余价值(剩余劳动),而对我们这里的研究来说,已实现的剩余价值可以看作同全部剩余价值相等;” [25.942]



《资本论》第三卷


第四十九章

关于生产过程的分析

  我们在以下的研究中可以把生产价格和价值的区别撇开不说,因为象在这里所作的那样,当我们考察劳动的全部年产品的价值,也就是考察社会总资本的产品的价值时,这种区别就不存在了。
  利润(企业主收入加上利息)和地租,不外是商品剩余价值的各个特殊部分所采取的独特形式。剩余价值的大小,是剩余价值可以分割成的各个部分的总和的界限。因此,平均利润加上地租就等于剩余价值。商品中包含的一部分剩余劳动,从而一部分剩余价值,有可能不直接加入平均利润的平均化过程;这时,商品价值的一部分就根本不会在商品的价格中表现出来。不过,第一,这种情况将会由于下述事实得到补偿:或者是在低于价值出售的商品形成不变资本的要素时,利润率会提高,或者是在低于价值出售的商品作为个人消费品加入作为收入来消费的那部分价值时,利润和地租会表现为更多的产品。第二,这种情况在平均运动中会抵销。无论如何,即使商品价格中没有表现出来的一部分剩余价值在形成价格时消失了,平均利润加上地租的总和在其正常形式上决不会大于全部剩余价值,虽然会小于全部剩余价值。它的正常形式是以与劳动力的价值相适应的工资为前提的。甚至垄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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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只要它不是对工资的扣除,因而不形成任何特殊的范畴,它就必然间接地总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虽然它不象级差地租那样,是包含地租的那种商品本身的价格超过商品本身的生产费用的余额;也不象绝对地租那样,是包含地租的那种商品本身的剩余价值超过商品本身的按平均利润计算的剩余价值部分的余额,但毕竟是同这种具有垄断价格的商品进行交换的其他商品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平均利润加上地租的总和,决不会大于分成这两部分而在这种分割以前就已存在的量。因此,不管商品的全部剩余价值,即商品中包含的全部剩余劳动,是否都在商品的价格中得到实现,这对我们的研究来说是没有关系的。由于劳动生产力的不断变动,生产某个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的量也会不断变动,在这种情况下,有一部分商品总是要在不正常的条件下生产出来,总是要低于自己的个别价值出售,单是由于这一原因,剩余劳动就已经不会全部实现。但无论如何,利润加上地租等于全部已实现的剩余价值(剩余劳动),而对我们这里的研究来说,已实现的剩余价值可以看作同全部剩余价值相等;因为利润和地租就是已实现的剩余价值,总的说来,也就是加入商品价格的剩余价值,因而实际上也就是形成这个价格的一个组成部分的全部剩余价值。
  另一方面,工资,即收入的第三个独特形式,总是等于资本的可变组成部分,即不是用于劳动资料,而是用来购买活劳动力,用来支付工人的报酬的组成部分。(靠人们花费收入来得到报酬的那种劳动,是从工资、利润或地租中得到报酬的,因而它不形成它作为报酬得到的那些商品的价值部分。因此,在分析商品价值及其分割成的各个组成部分时,这种劳动可以不必考察。)这是工人的总工作日中用来再生产可变资本价值,从而再生产劳动价格的那 942
部分工作日的物化,是工人用来再生产他自己的劳动力的价值或他的劳动的价格的那部分商品价值。工人的总工作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工人为了再生产他自己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所必须完成的劳动量;这是他的总劳动中的有酬部分,是他的劳动中为维持他自己和再生产他自己所必要的部分。工作日中整个其余的部分,是工人在他的工资价值中实现的劳动以外完成的全部超额劳动量,这是剩余劳动,是无酬劳动,表现为他的全部商品生产得到的剩余价值(因而表现为超额的商品量);这个剩余价值又分为几个名称不同的部分,分为利润(企业主收入加上利息)和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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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r3068 发表于 2015-10-13 15:10:3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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