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说,劳动力是人类的劳动能力,劳动是对劳动力的使用过程。
那么劳动能力,
在人类内部,在劳动进程当中,是脑力支配自然力的能力,是支配到了多少的何种的自然力。
这例如是,脑力对人体体力、牛力马力、小麦力、石油力、金属力等等自然力的支配能力。
在人类外部,在劳动结果上,是产物的质量和数量。
这就好比说,滚落的小球自身有多大的力?这可以看小球所撞击的木块它的滑行距离。
进程中的劳动能力=人类内部的劳动能力=结果上的生产能力=人类外部的产物量的可能性。
集合的个体的劳动能力=社会生产力
那么,马克思为什么要设立劳动、劳动力概念呢?为什么要区分劳动和劳动力呢?
这一是为了符合实际情况,二是为了说明劳资之间的无偿交换,即剩余价值的出现和占有。
市场上有这种情况,张三出售一块金锭,经过讨价还价,李四用一块木柴买到了。
那么,这是贱价出售,压价购买。
这也是自由交易,两厢情愿,童叟无欺。
那么,这并不是剥削。
但是,劳资之间的交换,虽然也是自由交易,但,并不是贱价出售,压价购买,而是存在无偿交换。
如何说明这点呢?
马克思设立了劳动、劳动力概念,并区分了这2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