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15-12-6 22:53 |
效用,本身就是由有效劳动产生的,已经不但默认包含有效劳动,还排除了无效劳动。
所以说,交换看效用已很全面(不必再多此一举强调劳动),只强调付出则错误(不全面)。因此,用衡量劳动价值(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讨论交换是否合理公平,是错误(不全面)的,忽视了效用。相反,衡量效用则全面合理,具体衡量方法就是要由消费者与商品供应者自由协商。
二、但,针对剩余价值论,他还有如下原话:
劳动者一天生产了10个馒头,无论这10个馒头能卖多少钱,都归劳动者,没有什么利润不利润的,因为,劳动的价格,成本价格,就必须等于劳动成果的市场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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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的价格,成本价格,就必须等于劳动成果的市场价格。这句话没错。不过成果里别人的份额要弄清。
不过,讨论这个之前,先问清,向馒头师傅买下馒头时,有没有付清他的劳动价格?
请回答:有或无?
(2)所以,我想搞清,
a.你从馒头师傅手中买到这个馒头后,馒头所有权归谁了?
请明确回答:你或馒头师傅或谁?
b.你有没有权支配它,又或谁有权未经你允许支配它,如果只有你有权支配你所买馒头,其权力资格来源于什么?
请明确回答:有或无,谁,来源?
c.支配结果与馒头师傅还有关系不?
请明确回答:有或无?
最新回复如下:
clm0600 发表于 2015-12-8 09:12
两种情况,如果这个师傅是独立生产的,比如街头卖馒头的,那么你作为消费者去买馒头,就是付清除了。
如果这个师傅是企业的,老板花所谓的“工资”或者说“成本价”就买走他的馒头,这就没有付清。
后面的问题都没有意义了。
那我问:
1、如果馒头师傅找顾客借了钱去买面粉,然后独立做出馒头,顾客再去买他的馒头,付清了没有?
2、老板去收购独立种桔子的老农的桔子,付清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