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15-12-16 22:47
对此我只能一声叹息了。
clm0600 + 1 这是版主应有的作为吗?怎么像个小丑一样啊.
大哥,兄弟我说话,不一定合适,中听。
假若按照高标准来衡量,基本上每一个人都有不当的地方,这就很难办,
所谓高标准,就是例如,“小虫”,“小三子”,“小笨蛋”,“你读书去吧”,“神经病”,“精神病”等等,不计其数,
那除非,大家网友能够聚集在一起,例如30人,50人,搞一个共同认可的自发的公约,兄弟们来执行。
不然的话,基本上任何人都要么不高兴,不满意,要么互相吵闹不停。
大哥你说呢?
多担待,多谅解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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