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论坛里毕竟有不少好的文章观念。通过合作交流,如果其中一个人参加什么活动,那么应该义务为我们大家进行宣传。
楼主: 道德大裁判
|
664
0
论坛朋友有义务把我们这里的先进思想带到 应该去的地方 |
教授 16%
-
|
|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