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罗鹏
1306 9

对zhengyr、孟子的学生的统一回复 [推广有奖]

  • 1关注
  • 86粉丝

大师

15%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1
论坛币
31940 个
通用积分
208.1502
学术水平
971 点
热心指数
1003 点
信用等级
875 点
经验
337227 点
帖子
12119
精华
1
在线时间
6521 小时
注册时间
2008-6-14
最后登录
2024-4-19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先回复孟子的学生:
斯密在第五章定义他所指的价值是:某种货物的价值,是这货物能够换购的或能够支配的劳动量。
这里要让人能够明确其所指,我要把他的定义加以完善。首先,斯密说货物的价值时,意思很明确,就是有形商品的价值的意思,但是,能够出售的并不局限于有形商品,所以,我要扩充货物的含义,此其一。第二,劳动量是指什么的劳动量,是斯密所说的“某货物”的生产劳动量还是别的?显然,是别的劳动量,这从可换购、可支配的字眼里知道。这样,斯密第五章的价值定义就完善地表达为:
事物的价值,就是该事物能够换购的或支配的生产其他事物的劳动量。
而斯密在第六章,用一个虚构的例子以及他先入为主的等价交换原则,把第五章的价值定义,偷换成了第六章的价值定义:
一事物能够换购的或支配的生产其他事物的劳动量,取决于生产该事物的劳动量
于是,本来没有关系的两个劳动量变成了似乎有因果关系了。
看看下面的例子:
当一个人用一头海狸换回了两只鹿,用斯密的第一个定义就可以这样描述:一头海狸的价值是猎取两头鹿的劳动量;
而这样的说法可以随时间地点条件而变,
如,在另一对交易中,一个人用一头海狸换回了三头鹿,斯密的第一个定义依然有效:一头海狸的价值是猎取三头鹿的劳动量。
等等等等。
我们没有等价交换原则的羁绊,只要每一交易情景中,交易双方都同意都认可各自的交易比例就万事大吉了。
而用他的第二个价值定义,那他就要面对悖论,因为,在第一对交易里,一头海狸只能换回两头鹿,而在第二对交易里一头海狸可以换回三头鹿,第一个悖论是,哪对交易是等价交换、哪对不是,抑或都是等价交换。假若劳价论者认为都是等价交换,那么就要面对第二个悖论,某人看到商机,在第二对交易中用一头海狸换回三头鹿,再用两头鹿去第一对交易里换回一头海狸,于是他凭空就由原来只有一头海狸变成了多了一头鹿的结局,而且这个过程可以持续下去,再用一头海狸换三头鹿回来,再用积累的鹿和新换回的鹿,也就是四头鹿去换回两头海狸,如此等等。。。这还是等价交换吗?当然,大家都知道这个过程不可能无限走下去,因为海狸交换的比例会因为交易趋向一比二和一比三之间的某个比例,交易达到均衡。但这个中间比例还是等价交换吗?
斯密根本不能面对这些悖论。连李嘉图这个铁杆劳价论者都不能面对,他自我解嘲地说国际贸易的价格决定原则与国内贸易的价格决定原则不同,轻巧地把悖论一带而过了。
其实,劳价论的一切推论,对于实际交易根本没有作用,根本就没关系,不过是些想当然的东西。
这就是斯密的第六章留给人们的斯芬克斯之谜,那么多人支持也好,反对也好,不过都被劳价论这个斯芬克斯给吃掉了,浪费青春,浪费资源,暴殄天物(大脑)。
现在回答郑先生。
我说不存在等价交换这种原则,正是建立在斯密第五章定义和第六章定义的分析上。
您说,不存在交易之前就存在的等价,很对;但是您说,交易了,比例有了,就有了等价,这个就是错的。
还是上面的例子,第一对交易是一头海狸换了两头鹿,您说这是等价;第二对交易是一头海狸换了三头鹿,您还说,这是等价,那么我就要问问您了,到底一头海狸的劳动到底与两头鹿的劳动等价呢,还是与三头鹿的劳动等价呢?
这么问,是因为您还是等价交换论嘛。
而抛弃了第六章定义,也就是抛弃了劳动价值论的我,就不必回答是否等价的问题,还是那句话,只要在每一对交易里,交易各方都同意了某个比例,不管各对交易中的交易比例大不相同,都OK啦。这很容易理解,不管在何时何地形成的不同比例的交易,只要是谁也无法改变的结局,就是对各方都不坏的结局,无需考虑是不是等价。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eng 劳动价值论 等价交换 价格决定 斯芬克斯 价值

已有 1 人评分经验 论坛币 学术水平 收起 理由
niujiaojian + 60 + 12 + 1 精彩帖子

总评分: 经验 + 60  论坛币 + 12  学术水平 + 1   查看全部评分

用一种错误去纠正另一种错误,并不能使错误得以消除;用一种邪恶来对抗另一种邪恶,最终会使邪恶得以壮大。——罗鹏
沙发
孟子的学生 发表于 2016-1-25 13:01:0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等价交换只存在于已经完成的一对交易中,而且,等价中相等的价,也只是“表面的价格”,而并非是指该价格对交换双方具有相同的意义。因此,等价交换存在的范围和范畴,也决定了根本没有“一般等价物”这样的东西的存在,而货币的出现,则迷惑了很多人,认为认为货币,就是一般的等价物,而假如货币是一般的等价物的话,那么,为什么货币值相等的两个货物,一般来说,不能直接交换呢?.它们不都是具有相同的价值(价格)吗?因此,效用学派反对什么一般等价物的存在。

使用道具

藤椅
孟子的学生 发表于 2016-1-25 13:05:5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等价交换只存在于已经完成的一对交易中,而且,等价中相等的价,也只是“表面的价格”,而并非是指该价格对交换双方具有相同的意义。因此,等价交换存在的范围和范畴,也决定了根本没有“一般等价物”这样的东西的存在,而货币的出现,则迷惑了很多人,认为认为货币,就是一般的等价物,而假如货币是一般的等价物的话,那么,为什么货币值相等的两个货物,一般来说,不能直接交换呢?.它们不都是具有相同的价值(价格)吗?因此,效用学派反对什么一般等价物的存在。

使用道具

板凳
罗鹏 发表于 2016-1-26 02:35:4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孟子的学生 发表于 2016-1-25 13:05
等价交换只存在于已经完成的一对交易中,而且,等价中相等的价,也只是“表面的价格”,而并非是指该价格对 ...
所谓等价交换,不论交易前还是交易完成,都是不存在的而被人编造出来的。
不论什么价值论,只要从中推论出等价交换,就是无头无脑的。

使用道具

报纸
zhengyr 发表于 2016-1-26 17:58: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我想罗先生的思路可能是卡在你的“等价”概念是僵化的。以你的例子,当一头海狸换两头鹿时的等价是指这时一头海狸价格为一元,那两头鹿的价格也为一元;当一头海狸换三头鹿时的等价可以是指那时一头海狸价格为两元,那三头鹿的价格也为两元……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罗先生不会反对价格随时空而变化吧!即使按罗先生说的劳动量,那我也是指不同质量的耗费劳动量已经过市场交换的过程博弈、折算、转化、化为统一的社会劳动量,或有效劳动量[劳动]凝,而不是交换前的所耗费的劳动量[劳动]耗(耗费的劳动量[劳动]耗和有效劳动量[劳动]凝的用法在文献上已出现15年以上了),而[劳动]耗通常不等于[劳动]凝。再以力学为例,一个人骑电动车不管他撞上的是火车、大货车、小轿车、人力板车、自行车或者小孩子……,从碰撞“结果”表述来看,其中作用力总是等于反作用力,而不是碰撞前就存在相等的作用力“原则”。用不着纠结于撞上火车、大货车、小轿车、人力板车、自行车或者小孩子的“原先”作用力各是多少,是不是一样,……。罗先生一直忽视“等价交换原则”是指交换前必须遵守的“原则”,我不是等价交换论,而我说的“等价交换”则是指交换“结果”的描述、表述!我的交换原则是指比较利益原则,这是很清晰的。

使用道具

地板
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6-1-27 15:22:10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罗鹏 发表于 2016-1-26 02:35
所谓等价交换,不论交易前还是交易完成,都是不存在的而被人编造出来的。
不论什么价值论,只要从中推论 ...
如果商品交换中,客观存在着某种“等价交换”,那么,你矢口否认,它就消失了吗?

使用道具

7
龚民 发表于 2016-1-27 15:36:0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fujo11 发表于 2016-1-27 15:22
如果商品交换中,客观存在着某种“等价交换”,那么,你矢口否认,它就消失了吗?
       罗大鹏鸟最喜欢接受:别人半天劳动产品不等价交换他一天的劳动产品!

       “等价交换”不仅是经济学理论合理逻缉结论,也是对社会普遍存在等量时间劳动产相交换亊实反映!社会诚然存在不不等价交换现象,但这并不能就证明等价交换原则错了!

使用道具

8
罗鹏 发表于 2016-1-29 22:52:0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fujo11 发表于 2016-1-27 15:22
如果商品交换中,客观存在着某种“等价交换”,那么,你矢口否认,它就消失了吗?
客观也不存在什么等价交换。

使用道具

9
罗鹏 发表于 2016-1-29 22:56:5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zhengyr 发表于 2016-1-26 17:58
我想罗先生的思路可能是卡在你的“等价”概念是僵化的。以你的例子,当一头海狸换两头鹿时的等价是指这时一 ...
僵化的头衔不敢当。
事后的等价,也不过是一种规范的说法,而非实证的,并且是根本无法实证的。
我的基本观点很明确,在价值域中任何一点都可能是成交价格,我们并不能因此认定某个成交价格下,就是“等价”,因为这种认定,即无法证明,也无意义。

使用道具

10
罗鹏 发表于 2016-1-29 22:58:1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龚民 发表于 2016-1-27 15:36
罗大鹏鸟最喜欢接受:别人半天劳动产品不等价交换他一天的劳动产品!

       “等价交换”不仅 ...
粪民,你懂经济学?你连门都没摸着。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4-19 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