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蓝田日暖29
21361 88

应俊耀:张五常的需求曲线 [推广有奖]

41
蓝田日暖29 发表于 2009-3-14 17:07: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wpwpwppopo在2009-3-8 11:20:00的发言:

      楼主此文写的很精彩,知识量很丰富,自叹不如,先赞一个!在此,班门弄斧,对于一些问题表达一下自己的拙见:

(1)首先,股票的价值存在于未来的贴现,因此股价上升,导致对于需求的增长是由于外生变量:理性预期(E)导致的结果,

但是外生变量只是影响需求移动而不是需求量的变动!

(2)所谓“Conspicuous Goods”或者“Giffen Goods”也都忽视了新古典的一个基本假定:价格机制才是惟一的内生因素,才会影响

需求量的变动,内生的因素仅仅导致均衡沿着需求曲线移动(along the demand curves),但是消费者偏好(P)或者收入(M)变动都是外

生变量。

     所以,如果是我去分析经济学的基本理论问题(新古典视角),最好先思考变量是否可以嵌入到内生环境,然后再在同一个体系中

去分析。如果割裂其中的联系就武断下结论,除了大家可以这样以外(大家有时候也难免剑走偏锋),我们还是严密论证为好,不要跟风!

     此外,看书看得多不一定是好事,“尽信书不如无书”,看书以后是否发现里面的理论问题:逻辑错误和与经验的违背两个方

面,这才是研究的基本。

      拙见,或与大家茶余饭后探讨之。


张五常对待需求定理的态度,是从经验科学,即能被验证,具体的推测有可能被现象推翻的角度出发的。这个角度下,他从逻辑上否认了吉芬物品的竞争下的存在,否则的话,需求定理就是不可能错的套套逻辑了。

也就从这个角度出发,他一方面要求需求定理可错,另一方面要求需求定理有广泛的解释能力,所以,提出了能变不能变的因素的划分,具体来说,直接影响需求量的变量,不能变,其他所有变量,可以变,直接影响需求量的因素变的话,用需求曲线本身移动表示,不是说影响需求量的因素真的不能变,而是指要运用需求定理的条件下,不能变。

经济学如果看作一门经验科学,则所有概念与理论,在逻辑自洽的前提下,要从解释现象的角度检查其能力。 

我的微博 http://weibo.com/u/1266448693

使用道具

42
蓝田日暖29 发表于 2009-3-14 17:10: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zs_xyd在2009-3-2 16:01:00的发言:
不知应俊耀是何方人氏?呵呵,张SIR的看法其实很简单明了,不需要搞这么大的篇幅。。。。。。

小篇幅的,又能说清楚问题的,请说说看吧。否则的话,也仅仅是说说了,不是真的。
我的微博 http://weibo.com/u/1266448693

使用道具

43
蓝田日暖29 发表于 2009-3-14 17:1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ruoyan在2009-3-6 15:18:00的发言:

张五常在此章中提出了一个最为关键的思想就是:“理论的推测一定要‘可能被事实推翻(refutable by facts)’。所有实证科学(empirical science)的主旨,是要创立一些可能被事实推翻的句子或言论来做推测的。可能被事实推翻而没有被推翻,就算是被证实(confirmed)了。”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http://www.pinggu.org) 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thread-423393-1-1.html

但如果被推翻了呢?就再加上一条:不承认,所以还是被“实证了”,于是“理论”上升为“公认的理论”——公理了。这是更为关键的思想。

请提出具体的反例来吧,否则的话,你的判断也仅仅是主观判断而已。

我的微博 http://weibo.com/u/1266448693

使用道具

44
xiaocc312 发表于 2009-3-14 20:5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用简单的供求的关系来解释现实中的经济现象因为经济学近乎不可能的假设条件而变得越来越困难和无效了

使用道具

45
ruoyan 发表于 2009-3-15 11:08: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蓝田日暖29在2009-3-14 17:12: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ruoyan在2009-3-6 15:18:00的发言:

张五常在此章中提出了一个最为关键的思想就是:“理论的推测一定要‘可能被事实推翻(refutable by facts)’。所有实证科学(empirical science)的主旨,是要创立一些可能被事实推翻的句子或言论来做推测的。可能被事实推翻而没有被推翻,就算是被证实(confirmed)了。”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http://www.pinggu.org) 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thread-423393-1-1.html

但如果被推翻了呢?就再加上一条:不承认,所以还是被“实证了”,于是“理论”上升为“公认的理论”——公理了。这是更为关键的思想。

请提出具体的反例来吧,否则的话,你的判断也仅仅是主观判断而已。

见26楼。

请问:如果其它条件不变,需求曲线会成为“曲线”吗?我认为如果假定其它条件不变,需求与价格将只能在某一个点上对应着不动。所以,假定其它条件不变而又认为价格与需求的对应点在变,是一个把原因与结果割裂的伪“定律”;请注意需求的概念:有购买力的需要。而购买力是收入与价格的函数,而价格又是需要与禀赋(两者进而决定收入与供给)的函数,所以,价格与需求都不是基本的外生变量,都是禀赋与需要的函数。所以需要与禀赋不变等于价格和需求都不变,如此哪里有需求与价格对应的变化?哪里有需求曲线?但是若允许禀赋与需要变化,需求与价格对应点的变化就不一定是左上右下的了。因为禀赋与需要可能同向向上、同向向下、异向禀赋上需要下、异向需要上禀赋下四种变化情况,变化还有量的差异,将会对需求与价格的对应产生不同的影响。决不会只有一种趋势。

要么不变化,要么变化不只一种途径。这就是我关于需求与价格对应变化的判断。

使用道具

46
sungmoo 发表于 2009-3-15 11:2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ruoyan在2009-3-15 11:08:00的发言:我认为如果假定其它条件不变,需求与价格将只能在某一个点上对应着不动

同意。

这句话道破了前面各种说法的关键。

使用道具

47
sungmoo 发表于 2009-3-15 11:28: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什么可以变,什么可以不变”,张老先生只做了笼统的概括。

假设其他商品的名义价格都不变,消费者的名义收入也不变(这里若谈“实际价格”或“实际收入”,则“其他条件保持不变”的意义更加模糊),只有一种商品Xi的名义价格Pi在变化,那么,如果对其他商品Xj的需求量随Pi的变化而变化了,这种变化算不算“其他条件不变”?

简言之,一种商品的名义价格Pi变化了,它完全可能不只影响对Xi的需求量,完全可能同时影响对Xj的需求量。这时,“需求曲线”该如何画?

使用道具

48
sungmoo 发表于 2009-3-15 11:37: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使用道具

49
蓝田日暖29 发表于 2009-3-15 12:29: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ruoyan在2009-3-15 11:08: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蓝田日暖29在2009-3-14 17:12: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ruoyan在2009-3-6 15:18:00的发言:

张五常在此章中提出了一个最为关键的思想就是:“理论的推测一定要‘可能被事实推翻(refutable by facts)’。所有实证科学(empirical science)的主旨,是要创立一些可能被事实推翻的句子或言论来做推测的。可能被事实推翻而没有被推翻,就算是被证实(confirmed)了。”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http://www.pinggu.org) 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thread-423393-1-1.html

但如果被推翻了呢?就再加上一条:不承认,所以还是被“实证了”,于是“理论”上升为“公认的理论”——公理了。这是更为关键的思想。

请提出具体的反例来吧,否则的话,你的判断也仅仅是主观判断而已。

见26楼。

请问:如果其它条件不变,需求曲线会成为“曲线”吗?我认为如果假定其它条件不变,需求与价格将只能在某一个点上对应着不动。所以,假定其它条件不变而又认为价格与需求的对应点在变,是一个把原因与结果割裂的伪“定律”;请注意需求的概念:有购买力的需要。而购买力是收入与价格的函数,而价格又是需要与禀赋(两者进而决定收入与供给)的函数,所以,价格与需求都不是基本的外生变量,都是禀赋与需要的函数。所以需要与禀赋不变等于价格和需求都不变,如此哪里有需求与价格对应的变化?哪里有需求曲线?但是若允许禀赋与需要变化,需求与价格对应点的变化就不一定是左上右下的了。因为禀赋与需要可能同向向上、同向向下、异向禀赋上需要下、异向需要上禀赋下四种变化情况,变化还有量的差异,将会对需求与价格的对应产生不同的影响。决不会只有一种趋势。

要么不变化,要么变化不只一种途径。这就是我关于需求与价格对应变化的判断。

张五常说过其他条件全不变吗?我贴出来的楼顶的帖子内容中,说了其他条件全不变吗?人家从头到尾根本没这样提过,连人家说了什么都没看清楚,就可以发讨论与批评?

张五常说过,其他条件全不变的话,价格也不会变的,因此,其他条件,什么可以变,什么不可以变,是以不推翻需求定理,而又能解释多的现象为基础的。这个原则下,他提出了如果要直接运用需求定理,直接影响需求量的因素不能变,不是真的不能变,如果你选择让直接影响需求量的变量变,你就处理成需求曲线本身的移动来解释现象,而不是直接运用需求定理。

请问,你有更好的方法吗?来处理需求定理,做到既不推翻需求定理,又能解释多的现象,如果可以,那就请说出来,如果不可以,那么我们先用他的方法吧。

我的微博 http://weibo.com/u/1266448693

使用道具

50
sungmoo 发表于 2009-3-15 12:37: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蓝田日暖29在2009-3-15 12:29:00的发言:张五常说过,其他条件全不变的话,价格也不会变的,因此,其他条件,什么可以变,什么不可以变,是以不推翻需求定理,而又能解释多的现象为基础的。

这里的问题就在于,这是张五常设计的一个逻辑圈套。

(1)谈论“不推翻需求定理”,其前提前是弄清楚“需求定律”,或者说“需求定律”要有明确的表述,否则我们无从判断它“是否成立”。

(2)而“需求定律”的表述本身,又是否包含“其他条件不变”这样的内容?

(3)这样,哪些“其他条件”才可以变或不变,先要看这些条件是否使“需求定律”成立(“不推翻”);而判断“需求定律”是否成立,又要先看“需求定律”本身的表述中的“哪些其他条件不变”。

(另外,定理与定律,是不同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3-15 12:38:51编辑过]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4-24 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