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spss做分组回归,来检验相应变量的调节作用时,调节变量设置为了3分类,分别赋值:1,2,3。再通过spss中“Split file”进行分组设置后,进行分组回归分析。
但在得到结果后发现,三组回归方程F显著性检验结果(还有系数显著性T检验结果)中,有两组显著,一组不显著。这样的结果该怎么解释呢?调节变量的调节作用是否显著呢?该如何判断?
跪谢!!急用!!
楼主: rendayhb
|
17769
21
[问答] 分组回归,调节变量为三分类,如何确定调节效应的显著性? |
大专生 41%
-
|
| ||
| ||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