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16-4-26 22:49
仅仅看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则钢厂是公有制企业,即村级全民性的公有企业。
再仅仅看剩余劳动的占有关系 ...
别分开说,你就说这是不是社会主义企业吧。
另外,你还是把我说的条件改了。
我说的是村民张三不在村企业上班,但没说所有村民全都不上班。
也就是说,一部分村民在村企业上班,一部分村民不在村企业上班,这种情况怎么算?张三为代表的那些村民所得利润合理吗?是他们自己创造的吗?符合社会主义企业的标准码?
1,是不是公有企业?
要看企业股东的全民性。全民性如果相当大,倾向于属于公有企业。私人性如果相当大,倾向于属于私有企业。
2,是不是社会主义企业?
要看剩余劳动,被谁占有。要看什么人,占有了剩余劳动。
3,假设,全体村民不在村办全民性企业里面劳动,亦即企业全部是雇佣劳动,并且劳动者不享受企业利润,
则这是公有企业--------从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来看。
则这是资本主义企业--------从剩余劳动的占有关系来看。
4,假设,全体村民的劳动力,都在村办全民性企业里面劳动,此外没有外人来劳动,
但是,村民在企业里劳动的,不享受企业利润。
-------则在企业内部来看,这是资本主义企业。因为企业职工不能享受利润。
----------则在企业外部,即在全体村民内部来看,这是部分程度的社会主义企业。因为,企业劳动者在作为村民的时候,享受到了企业利润。
5,假设部分村民在企业内劳动,此外,还雇佣了外来人也劳动,并且,企业任何职工都不享受利润,
那么,这是资本主义企业,同时,也是公有企业。
那么,在企业内的这部分村民,作为企业内部劳动者是不享受利润的。同时,这部分村民作为村民,享受到了利润。
---------因此,这里有一定程度的社会主义,是一定程度的社会主义企业。
但是,外来人在企业里面劳动的,享受不到利润。
因此,这个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是资本主义的企业。
具体的程度大小,需要具体分析了。
6,其他各种情况,都是程度问题。参见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