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民 发表于 2016-6-22 08:23
你猜的有点对,说说剥削论该如何合理解释!
剥削论要以发展与总合平均的视角来解释。进一步解释所有权问题。
首先应明确劳动表示价值(劳动不是价值),劳动改造自然(自然物有价值,交换的商品都有劳动改造),价值是什么先不论(我说是规律),价值的值是事物与事物的对比,新事物与老事物的价值对比,是发展为剥削的一个规律形式。例如科技含量高的商品,其附加值高,还有房地产,银行等对价值链产生了数值比影响,其二,占有自然物与改造过的自然物(生产资料),是剥削形成的表现形式。
如果不按动态发展的角度去观察,像按市场价给了工资,合情合理,并不能算剥削。但如果以发展和总合对比的视角去观察,贫富分化的规律就能透过现象看到本质。
最后,还需从抽象劳动的概念认知说起,马克思并没有对此进行体系推理。这个类劳动是总合的对象,就是一个方法论。有合才有分,没合就在社会关系里(类劳动内部里)进行批判,是没有对价值体系进行更新,是没有根据,没有原理,不能服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