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论坛上不少帖子,包括一些《资本论》研究会的学者的帖子,深感许多学者对于《资本论》中的基本概念运用不严谨,经常在使用时歪曲基本概念,特别是对于“价值”与“价格”这两个概念经常自觉不自觉的混淆,自己却还不知道,继而得出一些惊天骇俗的结论。我想,有这么几个问题要弄清楚。
1.要区分价值的产生和价值的实现。价值的产生是劳动,也即劳动者的个人劳动,而价值的实现是交换,这个交换正是使劳动者的个人劳动被社会所承认,也即是马克思所说的从个人劳动到社会劳动的过程。只有通过交换,个人劳动才能被承认,通过交换价值的大小,反映出个人劳动的大小,否则的话,无论劳动者付出多少劳动,不被社会承认,只能自己承担,这恰恰是市场存在的重要意义。
2.由“价值”与“价格”引申出的一系列概念,包括“等价交换”中的“价”如何理解,如何区分“等价值交换”和“等价格交换”,如何区分“社会总价值”与“社会总价格”。不少研究者经常自觉或者不自觉的混用上述概念,甚至等同起来。应该来说,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看到的都是“价格”,“价值”是看不到的,但“价值”又是真实的,是真真实实的劳动耗费。价值是劳动的凝结,和物品形态合二为一,隐藏在产品内部,我们怎么去观察它,只能通过它的外在表现形式,即“价格”。从现象和本质的关系来看,有时候个别的,偶然的现象并不能真实地反映事物的本质,甚至还会出现扭曲事物本质的情况,但总得来看,对现象观察得越多就越接近事物的本质。价值与价格的关系正是本质与现象的关系,价值在日常生活中用肉眼很难确定,那么怎么办?可以通过观察价格这个表象来理解价值,个别的价格量不一定反映真实的价值量,甚至会发生背离,但长时间的总体的价格变动最终是一定反映价值量的。所以马克思讲“等价交换”是指的“等价值交换”,而我们通常用肉眼看到的是“等价格交换”,不能用个别的“等价格交换”等同于“等价值交换”。还有我们很多学者通常所说的“社会总价值”很多时候其实是指用价格统计得出的“社会总价格”,两者也不能等同。如果混为一谈,当然会得出一些荒谬的结论。学者们在写你们大著的时候,在碰到上述这些基本概念时,静下心来想想是不是没有界定清楚,混为一谈了,不要匆匆忙忙就定下结论,以为可以创新,可以驳倒马克思。当然,还有些人把生活中的“有价值的”里的价值和马克思所说的“价值”混为一谈,这就不多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