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才是真正的帮助
于德浩
2016.9.13
设想一个场景,一个人有1万元现金,但马上就要渴死。第一个人给他水喝,不要钱。第二个人给他水喝,拿走他5元钱。第三个人给他水,但拿走他5千元。第四个人,没有水,没法救他。第五个人,没有水,不能救他,但把钱拿走自己用。第六个人,有水也不给他喝,并且把他的钱抢走。
按照传统的道德标准,第一个人是大好人,乐于助人; 第二个人是有良心的商人;第三个人是乘人之危的奸商;第四个人,也是好人,但心有余而力不足。第五个人,是小人,不讲义气。第六个人,是十恶不赦的大坏人。
但按照实际效果来分,前三个人才是有用的,而后面3个都是无用之人。从实用角度来看,第四个讲义气的君子还有些迂腐,把钱留给风吹日晒难度不是浪费吗? 当然第六个人,无论什么评判标准都是社会败类。
人们口中说的“小市民”,其实就是最普遍的第五种人。有人做过“报废实验”:一辆车在马路上玻璃全部砸碎,前几天没人来动。大约两周后,老百姓就陆续来卸各个配件。“这不是偷也不算抢,这车看起来是无主的,所以我不卸,别人也会卸,反正也比在这闲置强。”
当然,我本文主要是说前三个有用之人,他们其实都是在提供“帮助”。人们传统的观念,总以为第一个人才是真正的乐于助人,第二第三个人都是唯利是图。错啦!不是人们不想做大好人,而是一般没有刚好合适的机会。比如,小学生认为“扶老奶奶过马路”是做好事,可他根本就碰不到。小时候听老师说,美国公交车上不让座,他们资本主义国家人人冷漠无情。真是这样吗?美国老百姓也是人,人心都是肉长的。他们也会尊老爱幼,但是美国公交车上座位都空着,实在没必要让座。
我们当然要弘扬无私奉献的精神,这在任何一个国度都叫好,但这是可遇不可求的。人们日常生活中,接受或付出的最多的帮助其实是商业活动,是商品买卖,本质上就是劳动互换。所以,我们要转变观念,要有合作共赢的大商人思维。人们感恩回报社会,不是单纯的去做义工,在小区挖下水道。而是首先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让别人用钱可以买到你提供的商品或劳务。
你把房子80万卖给中介,中介倒手100万卖给别人。 你会说,“中介真坑爹,一眨眼就赚我20万”。没有,人家在给你提供帮助。不是吗?当初你自己卖了3年,都没有卖掉啊!朋友帮你买一箱苹果送到家,80元。后来,你得知他为此赚了10块钱好处费,你会说,“无奸不商啊,自己人都坑。”没有,朋友在帮助你。你自己大老远跑到水果批发市场,一番讨价还价,90元一箱。
无偿的帮助是很少的,而且即使有,你为此也要无偿的回报别人;而有偿的互相帮助才是常态。甲卖商品A,成本10元,售价15元。乙卖商品B,成本10元,售价15元。 A=B=15元,才是真实的各有利润的等价交换方式。而A=B=10元,只是一种理想的等效的等价交换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