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509 发表于 2016-9-17 11:07
“在他看来,只有当个人抛弃自己的理性,而对所谓自生自发的事物抱着敬畏心理,顺从心理的时候,他所谓的自 ...
按你这个例子,“杀人灭口是保证自己的最好的办法”,得出这种结论,就是所谓的“理性局限”,按文中的分析,“但理性的局限性也只有理性自身才能意识到,要消除或削弱这种局限性,唯一的办法也只能是加强人的理性而不是相反”,他如果有更加强大的理性,进行杀人碎尸的时候就应该想到这样的后果更加严重,被查出来这就不只是被判刑,连命都没有了。
至于你下面的话,就是纯粹胡扯,错误百出了。
第一,杀人碎尸不是理性的行为 ,而“理性局限”的行为表现,要消除或者消弱这种理性局限,只能加强理性而不是相反。
第二、“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社会理念和秩序,不是什么“自生自发”的,本来就是人的理性分析,心智设计以后制订的规则。
如果杀人可以不受制裁,那人人都可以随便杀人,也是随便都可能被别人杀掉,社会就会每天每时每刻处在无休止的杀戮中了,危害巨大,如果欠债可以不还钱,那也是一样,人人效仿,那就不会有人把钱借给别人了,也是危害巨大。
制订“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样的理念或者秩序,本来就是人们经过理性分析、心智设计来制止相关巨大社会危害的规则。
这样的社会规则之所以被制订出来遵循执行,并不是有什么有上帝之类的神秘力量被人们敬畏,而是人们经过理性分析、心智设计,各种利害权衡,知道能趋利避害。
世界上所有的规则都是这样,人的理性分析能力,智力水平是在进步的,社会环境也是变化,那对利害分析权衡的结果也在相应变化,各种规则也就因此不断废止或者产生。这也都不是什么”自生自发“的结果。
哈耶克因为他的“理性局限”,他理性分析心智设计的结果是很滑稽的,就像你举的杀人碎尸的例子。杜车别的理性和心智水平远超过哈耶克。如果你不是出于非理性的对有神秘色彩的事物的“敬畏”,而是经过加强理性能力的分析和心智判断,应该知道遵循谁。
至于你最后一句话,我告诉你,对于一切秩序和规则,从来不应该有什么“敬畏”,都是只有像对“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样的规则一样,经过理性分析,权衡利害知道这种规则符合社会利益,可以趋利避害,才应该被制订遵循。不符合社会利益的规则,应该被废止。
没有经过理性分析利害的规则就进行“敬畏”,这是像邪教徒、轮子这样的愚蠢状态。
我给你复制一句杜车别也是十几年前的原话,是2005他发在天涯的一个贴子,标题上《保护大自然和人应该敬畏大自然的说法根本就没有意义》:
说到底,敬畏不过是人的一种情绪,就目前来说,大自然的力量远远比人所掌握的力量强大的多,那么人在比自己巨大的力量面前感到渺小,感到恐慌,感到害怕,甚至产生崇敬的情绪,这也是人的正常反映,人情之常,
说到底这和过去奴才敬畏主子,小臣敬畏皇帝是一回事情,本质上都是一种对比自己巨大的力量的俯首称臣
所以所谓的敬畏大自然本质是许多人奴性未脱的表现,是对巨大力量盲目崇拜的表现
人如果敬畏一个事物,那当然就谈不上去去触动这个事物,谈不上按照自己的心愿改造这个事物,也就谈不上去进一步了解这个事物,否则的话就不叫敬畏了
所以敬畏大自然这种情绪,本质上是反科学的,倒退的,一种向人的奴性心理屈服的情绪
何祚庥对所谓的敬畏大自然进行严厉批判,这个是完全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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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话说的虽然是大自然,对其他事物也是一样,“敬畏”实际上就是一种奴性心理。按这个例子,“保护大自然”的正确理由只能是经过理性分析,心智设计,知道保护大自然对人类有利,破坏大自然对人类有害。而不是对自然界一些神秘现象的“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