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河北山
1015 2

[学科前沿] 新产权改革 —有否想到给弱势群体预留生存空间 [推广有奖]

  • 0关注
  • 25粉丝

博士生

17%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2446 个
通用积分
8.6935
学术水平
76 点
热心指数
84 点
信用等级
75 点
经验
3772 点
帖子
84
精华
2
在线时间
96 小时
注册时间
2016-2-13
最后登录
2019-12-28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新产权改革

—有否想到给弱势群体预留生存空间


今天看到北京大学陈永伟先生所写的《契约理论还能指导改革吗》一文。我想,真正体现民主与自由的社会要有些不同的声音。遗憾的是,经济学界却全然被主张民主与自由的声音给垄断了。值得注意的是,新奖诺贝尔得主曾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亲临指导”过中国改革,是中国人民的“老朋友”。值此国企新一轮改革之际,二人以“契约理论”获奖,是一种巧合还是有某种暗合?于此,我想对此理论提出几点质疑。


第一、契约理论的“创新”在哪里?契约理论的“创新”主要在于“不完全契约理论”,并以此提出了两个颇为新颖、却广泛存在的常识性概念: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倘若以企业只存在两种主体即委托人与代理人博奕的简单模型下,这个理论说白了就是指在两者达成“契约”之后,当企业经营出现“未尽事宜”时的权利再分配机制。这种问题为什么会存在?因为“契约”无法做到对企业经营和个人激励与约束的全覆盖,即合同定得再细,在企业经营中也会出现新的利益空间,而这个空间会导致委托人和代理人争抢。倘若处理不好,要么会损害委托人的利益,要么会打击代理人的积极性。两位学者用那么高深的理论名词和复杂的数学模型精算的最终结果,就是分离出这两个权利界限,为委托人与代理人形成新契约模式提供了“理论基础”。


由这个理论我们应该认识到,企业经营的绩效已不是“体制”或“制度”问题,因为“契约”就是一种制度。那么,这是什么问题?好在两位学者不是哲学家,为我们这种闲人提供了轻松的机会:这才是普世性的问题——人性的贪婪。


委托人之所以找代理人,是渴望通过代理人的经营或运营能力赚取最大利润;代理人之所以投靠委托人,是自己空有一腔本事,却没有可操作的资本。然而,两者的婚姻是在各自利益最大化的诉求基础上形成的,那就需要“契约”来保障。“契约”是在人与人不相信任的基础上发生的,它的基础既然不怎么牢固,就会出现两者围绕契约的博奕——这是第一层角逐。大概因了法律的完善,西方的契约还是起到了相对有效的作用,寻租成本过高使两者不得不遵从已有的婚姻关系。可当“婚外恋”出现后,这种平衡就打破了。代理人面对一块超过契约关系的“新肉”,吃不吃这口肉便成了他的心病:吃,可能吃不到自己肚子里,还很可能面临契约风险;不吃,违背自己的人性准则——面对利益而放弃显然是不合格的资本运营者。这就造成了诸如怠工、增加额外成本、暗吃利润等等行为,最消极的就是放弃那块肉,甚至也不给委托人好好“卖肉”。于是美其名曰“不完全契约”所导致的“权利缺位”而促成的“激励机制失效”。


怎么解决这一问题?难道明确了剩余权利就能解决吗?这显然是权宜之计。譬如委托人与代理人各自拥有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且不说这两者之间会打架,两者之中还有种种可细分无限的权利。更需要一提的是,当一种激励机制稳固之后,寻租空间会被再次打开。换言之,激励机制设计得无论多么明确精密,都扛不住人性的贪婪。这才是经济学一直不敢正视的问题。顺便说一句,诺奖有这么多得主,世界经济却越来越低迷,足可见诺奖的“理念激励效应”与现实的诺大差距。


第二、国企改革的瓶颈是“产权”吗?改革开放以来,从承包制到“两权分离”、到当下的债转股新的产权模式,中国国有企业的确一直在进行“产权改革”,并形成了一定的经营成效。然而,在这一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容忽视的几个问题。


  • 私人利益目标明确下的企业全责任问题。前些年一度出现过巨大争议的某国企老总年薪三千万的事件,让人产生几种思想:他有什么理由拿那么多的工资?他的经营绩效真的达到了同他的薪酬相匹配的水平吗?企业的长期寿命又如何?这是不是一种隐性的利益转移?诸如此类的考问最终不了了之,但当下的产权改革要正视这类问题。


  • 寻租成本低下的企业风险。同样需要评估的是,在进行上述产权改革后,有多少“代理人”不顾牢狱之灾而把自己的钱赚足,把一个企业最终经营成破烂。这种例子有很多,值得深思。


  • 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这是老调常谈,在此不论。


  • “委托人”界限模糊问题。虽说国家成立了国资委,然而“国资委”不是具体的人,在以私人利益最大化为合理的市场经济语境下,这反而成了双重风险:官员与企业经营者合谋“寻租”,这造成的后果更为严重。当然,陈先生的意思是新的产权改革会消除这种“缺位”现象,但真的到了那一步,又有新的问题发生了。


  • 资本垄断与资本投机。国企大都有庞大的体量,一旦陷入“市场经济角色”,在个人私利与委托人诉求的双重作用下,这类企业往往不注重降低成本、提高品质,而是在获取垄断利益上下功夫。一些大国企已有此种迹象。而另一种行为便是资本投机,为追求短期利益和确保私人契约期内的利益,代理人大都冒险去玩“资本”。从房地产到股市,再有“蒜你狠”等市场波动中,不乏大国企资本的推波助澜。换言之,一旦政府将庞大的国有资产交付给市场经济化的代理人,资本就有了为最大利益去运行的必然要求,也带来了社会经济整体运行的巨大风险。毕竟,赚一票就走是自己赢,至于其他的事谁还去管。也就是说,在产权改革后,政府要面对的是资本垄断与恶意经营问题。这不可能由“不完全契约”解决,甚至会因此而激发。


  • 职业经理人。美欧从早期资本时代就有了这种角色的存在,其关于职业经理人有明确的准入条款和行为规范,有配套的法律机制,而中国在此方面还远不成熟。


关键问题不是产权,国企有没有都不重要,产权归谁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国家能否实现对经济的有效控制,进而实现社会公平与国家安全的更高目标。


第三、国企改革是否关照了弱势群体?九十年代初的改制风潮感受最深的当属五零后,这些上过山、下过乡的知青一代,曾为祖国建设做出过重要贡献,然而企业改制,一夜之间使他们成为“下岗工人”,这其中不乏工程师。因此,新的产权改革必须要充分考虑弱势群体保护问题,不能把他们一推了之,以简单的“买断工龄“处之。在当今的市场经济形势下,在没有钱就难以生存、缺乏生存弹性空间的状况中,新的弱势群体增生会加剧社会的不稳定度。因此,新的产权改革决不只是“不完全契约”所指示的理论方向,而是中国社会经济稳定运行和社会公平的现实落点。在产权改革设计中,应把国有资产与企业职工权利相联系,在产权改革中加入职工股份,如此才能实现绩效机制与长期稳定的关系,才能形成职工权利与代理人权利、委托人权利的平衡,才能避免国有资产的任性“谋私”下的流失。


第四、“博奕”:共赢理念能否抑制人性的挑战?有一个关于纳什的名为《美丽心灵》的电影桥段:当纳什和几个伙友同时爱上一个女孩时,纳什苦思冥想算来算去最终得出一个“共赢”的博奕结论:谁都不去追她。且不说那些伙友不赞同这个契约,即使有了这个契约,也会有人“暗送秋波”。所谓的“零合游戏”需要人有充分的理性,但在人性贪婪面前,所有的契约、理性都成了掩饰。认清这一点,才知道纳什最终进入疯人院的原因。


从高扬市场经济自由旗帜的张维迎先生,到肯于承认契约理论失败、却为新契约理论折服的陈永伟先生,北大与西化结下了历史情缘。如果我们的北大教授仅仅靠为西方理论摇旗呐喊、以引进西方理论为最高宗旨,那我们还不如索性把哈佛请进去,还要北大干嘛。(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王晓明)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产权改革 弱势群体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人民大学商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 诺贝尔奖 产业改革 契约理论 不完全契约理论 博奕论

沙发
leijy 发表于 2016-10-14 16:29:3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使用道具

藤椅
龚民 发表于 2016-10-14 16:50:0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国企改革是否关照了弱势群体?
        那么,国企为什么要改革?社会主义建立国企只是废除剥削私有制、实现劳动者所有的过渡。并不是要建立国家经营企业获取囯家所有的体制。而社会有了这个体制,就内在具有改革向劳动者所有的体制转换,即由国家经营企业的国家资本主义向劳动者自主经营企业转化、升级进入社会主义!
朋友你好! <img src="static/image/smiley/comcom/3.gif" class="vm">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4-25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