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价值论的核心同时也就是要害,在于他们坚持等价交换及等价交换原则。
那么这里的价,指的是什么?
当然是劳价论所定义的价值了。
按斯密第六章,一商品的价值就是生产这商品的劳动量。按马氏,一商品的价值就是生产这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量。
现在你只需记住劳价论的等价交换指的是等价值交换,也就是两种商品按照等劳动量交换。
接着的问题就是:生产两种商品的劳动量怎么才能相等呢?
斯密先打了个马虎眼,说了两个一天劳动等于两天劳动之类的话。
不走脑子的人马上说,斯密说得对啊。
我要告诉你,斯密在王顾左右而言他。
如果说某人生产同一种产品,前一种情况是两小时,后一种情况是两个一小时,前后两种情况对比,我们可以勉强接受斯密的论调。(为什么勉强接受?因为同一个人生产同一种产品的劳动生产率可以平均化嘛)
但是,这对于交换有什么意义?没有。
斯密也知道人们跟他较真,他无处遁形。于是弄出个海狸换鹿的原始人模型。但这个模型不能深究的。一深究,还是无处遁形。
他那个模型无非是说,任意两个人,捕海狸的生产率相等以及猎鹿的生产率也相等。所以张三捕海狸两天同李四用两个一天猎鹿,是等劳动量的。问题是,如果任意两人在同种产品生产率都相等,他们之间根本就不必交换。所以他那个原始人模型只能丢丑了。
交换必是任意两人在两种产品上至少有一种的生产率有差异时才可能。而一旦承认有人际的生产率差异,他的等劳动交换及原则立刻就嗝屁了。
再有就是当任意两人各自专业化于不同的两种产品,也就是各自从事着不同的劳动,生产甲的两天劳动同生产乙的两个一天劳动相等还是不相等谁也不知道,斯密的等式立刻要完蛋。斯密只好呵呵,说两种不同劳动如何才能等量,要市场来大体评估,把话题岔开了。这是斯密。
马克思为了继承斯密的等劳动量交换原则,做了些尝试。如把交换比例写成等式来误导人,如杜撰抽象劳动试图把不同劳动的不可比问题化解掉,而当人们问抽象劳动如何计量的时候,又杜撰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打马虎眼。黄佶曾经追问一马徒,抽象劳动量或抽象劳动时间怎么计量,那人被追问不过,说是用手表计量,令人捧腹。
总之,劳价论的核心——等价交换及其原则,不过是个杜撰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