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2-8 19:34
交换过程在后,劳动过程在先。
出现在交换场所的商品,已经脱离了劳动过程用马克思的说法就是,劳动已经凝 ...
这是从物的有用性即使用价值而言,而劳动力和时间也有“有用性”,两者并不相违,甚至说,这是同时发生的,其形式就是劳动时间的必要性即符合社会需求量的商品量对应的社会劳动时间的必要性,叫“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
交换过程难道不是需要劳动力和时间耗费的有目的的人类劳动过程?所以,社会商品交换劳动过程也是属于劳动过程,当然,张先生可以把你说的在先的那个“劳动”改为未进行社会商品“产品生产劳动”,这样才说的通。
不过,马经中确实有把商品交换活动排除在劳动概念内涵之外的观念,实际上是马先生没有区分工厂或作坊中生产制造产品的实现产品成品标准的劳动与实现满足消费者需求成为商品的劳动,如果,不承认后者,那么,是把千千万万的服务、销售、营业以及业务员等劳动者的劳动直接无视了,这是不对的,但反过来是否说我对马克思的“劳动”内涵又扩大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