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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b5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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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哲学] 哲学新使命:人类理想的实现何以必然为可能?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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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571016 发表于 2016-10-30 21:00:41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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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的根本存在究竟为何?我们的感觉和意识最初来源于何处?它们和所面对世界的认识关系如何?是几千年来哲学家们孜孜探讨而着迷的问题。 然而,哲学家们在热衷于讨论这一问题时,对于我们来说,还有一也是非常重要,有关人类存在命运的根本问题,哲学直至如今仍未将它正式纳入自身的视野之内(笔者曾爱钻哲学,作过广泛阅读考察,而慎作这一断定)。而这便是:“人类理想(内含幻想与渴望)之实现何以必然会成为可能 ?”的问题。
    古代的千里眼,飞天入海,嫦娥奔月等理想如今都变为现实,它们的实现难道是因为偶然吗?它们得以实现的必然性,其哲学依据何在?
  对这问题,在我早前的一篇《略论诗歌的“诗意”》一文中,当论述诗歌存在的“终极意义”时,曾对此做过哲学层面上的探讨:
  “诗歌最根本的终极意义是:在其不息的诗意想象、艺术创造、理想追求中,坚持着并闪示着,在客观如此的世界表层下,所激涌喷薄的生命应当如此的努力与所求,才是世界的真正底蕴。。。”
   究其哲学上的根本缘由来说:我们人类,其实是那万象之本源“存在”的一个自我展开,我们人类共有的普遍理想(包含幻想与渴望),实则是那“存在”的“理想”和“蓝图”。那万象之本源的“存在”,在这样的一个自我展开中,在生成这样的“理想”和“蓝图”中,其实早把实现的条件和工具准备齐备。“存在”的土壤和摇篮,之所以能诞生生命之种,生成“人类”之树,开放出“理想”之花,就在于它把“生长”“开花”“结果”的温室温床早已预备。
  生命是必然,我们是必然,理想的“开花”是必然,它的实现(结果)也是必然。


   我们寻求所在世界纷繁中所潜隐的“规则”,现象中所蕴含的“本质”,万变中所藏匿的“联系”于“同一”,而探求“真理”的过程,其实亦是找寻到和发掘出理想实现之条件和工具的过程。
  我们的这一探索路程,是寻求真理于实现理想的同一路程。“真理”于“理想”,在终极的意义上,本就是“同一”。
  我们找寻到世界的“规则”、“联系”和“同一”特征越是带有普遍性,我们获得的打开理想之门的工具或“钥匙”就愈是具有“万能”的性质。
  想想19世纪末和20世纪我们人类所创造的前所未有的伟大惊奇发明,古人感觉遥不可及的幻想很多都成为现实,不正是因为我们发现了这世界的能量相互转换普遍定律,这世界普遍存在“电”和电磁感应这一质能形态和它在物体和真空中传递的规律,这等等前所未有的重大发现,才得以实现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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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能量相互转换 终极意义 嫦娥奔月 20世纪 相互转换 理想 嫦娥奔月 千里眼 哲学家 飞天

ab571016 发表于 2016-11-1 20:54:25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我们的“理想”能得以实现,更进一步的在于:那万象之本源、无限超越与创造的“存在”,一方面赋予我们所在的世界,在基本的联系和规则中,所演变出的因果关系和联系规则在层次、交织上具有无限多维和多样的特征,从而在“同一”的根本性中,所呈现出的事物的存在特质、形态和运动具有无限的多样和可能性;如此的事物因果关联链,使得在某一层次看来的事物运动变化的不可逆性,在更低层次或更高层次看来却是可逆的;在某一层次看来的事物运动变化的无序混沌性,在更低层次或更高层次看来却是有序非混沌的;在某一时空和形态中的因果关联表现为决定于被决定性,在另一时空和形态中的因果关联却表现为相互转换性或互为性等种种特征。。。


  而另一方面,我们虽身处于这样的无限因果相互网联的世界,那无限超越的“存在”,却赋予我们的精神以自由、想象与创造的幸运。我们可以用新发现的“规则”工具去改造旧的“规则”工具,以新发现的“因果”关联条件为手段,去改造旧的“因果”关联条件,从而使“规则”和“因果”关联,以及所呈现的事物,更不断趋近于或指向我们的“理想目的”。

  所以,我们所面对的事物,其表现出的性质特征和联系规则,往往却还是被我们尚未发现的潜在因果联系和“规则”所决定着的,只要我们去努力找寻到这些潜在的“因果”关联和“规则”,去改变或消解它的影响,事物的这些不利或偏差于我们“理想目的”的性质特征和联系规则,就会得以改变。我们甚至可以用新发现的因果联系和“规则”,去创造出这世界原未有的新的事物形态和性质,打造出从未有的物质钥匙,去为我们的“理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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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浪 发表于 2016-11-2 15:30:23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何以必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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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571016 发表于 2016-11-2 15:52:25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水浪 发表于 2016-11-2 15:30
何以必然为,,,?
我想强调指出的是这不是“形式逻辑”上的可能,而是具备内在的根据性,必然朝向“现实性”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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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571016 发表于 2016-11-2 15:55:41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接上面的阐述)

   在科学的发展和创造中我们可举出很多这样的例证。
  例如:通过生命遗传基因的发现,我们可改变遗传基因内遗传密码物质的结构、形式和样态来改变“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规律”;
  通过低温下“超导现象”的发现,我们可使电导体降低温度于一定值,而消解电流强度受困于电阻的“欧姆定律”,实现零电阻。对超导现象内在缘由的深入探究,我们不断的发现和合成相对高温的超导体,能制造出高速安静的超导列车和超导船,具有巨大高强电磁场的高能粒子加速器...;
  通过“光电效应”的发现,光以波的形式运动的定律得到“修正”(也以微小的光粒子运动),我们由此突破光通过磁场直接转化为电流的句限性,运用光直接照射多种导电金属可直接产生电流的原理和定律,从而制造出光控制电器,用于自动计数、自动报警、自动跟踪,制造出多种光电器件和太阳能电池,运用于数码照相和摄像机、电视显像管、天文显微镜、GPS全球定位系统、气象卫星拍摄气象云图等等广阔领域。。。
  通过在太空飞船无重力的环境,我们可改变地球重力对单晶体生成在体积、排列、均匀上的不利影响而制造出晶体比地球上大10倍而排列整齐,生长均匀的单晶体;在可控核裂聚变反应堆中,我们制造出大自然中未有的放射元素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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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571016 发表于 2016-11-2 15:56:59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在此,想着重指出的是:除却我们自由的内在精神,我们所处的世界,呈现给我们的是因果链无穷无尽的存在和延续,它不会中断在任何的某一或某些事物和“规则”上(例如光速极限),也不会有什么某一或某些事物和“规则”,会成为因果链的最初开始。无管是什么样的事物和“规则”,只要它不具有“无限性”,其存在着就意味着即是原因影响或支配着它事物,而自身也被它事物所影响或支配。某些事物和“规则”,如是处于最底层次,其下如再无因果关系,那么,它便是显出被其所在系统以及更高层次系统的总体因果关系所反向递进支配。世界,就是这样的一个在多层多维中,部分影响和决定总体,而总体又影响和决定部分的相互渗透的世界。唯一可不在这因果中的,除了那创造万象的“存在”,就是我们的“内在精神”。
所以,这一切的有限事物和它们的一切有限因果联系“规则”,都是我们实现“理想”的材料,可以“运用”“打磨”和“改造”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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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571016 发表于 2016-11-5 14:40:24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写到这里,一个问题便不可避免的突显出来:因果关系真的存在吗?如何回答休谟的挑战?他的挑战可归结为:“因果关系只是我们对事物由于经常交替出现而得出的一种习惯性假想,而并不存在于事物本身中,事物间并非有因果关系”。对这一动摇我们世界根本观念和思维根基的强大质疑和挑战,康德为此专门写出《纯粹理性批判》来予以解答,康德的解答可归结为:“因有先验的“因果范畴”存在,它预先规定了我们世界之事物的存在属性,所以事物必然会有并显示出因果关系。”
但是,康德的回答是不能完全令人满意的。第一,这一先验“因果范畴”的存在,缺乏让人们能直接体验的证据,像是一种凭空的设想和想象。第二,认为先验的“因果范畴”规定性,使得我们世界的事物间因此有了因果关系,其不妥为:预先用了尚待验证的因果关联性及思维方式去解释事物的因果关系的存在,把需论证的结果已预设在前提中,此外,也违背了他自己提出的“因果性”认识只能适合于我们所处的现象世界,并不能超越使用于“现象世界”之外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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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571016 发表于 2016-11-5 14:46:17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那么,要从哲学上探讨我们世界的事物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应从何入手,应采用何种方式,才能使我们的探讨结果处于坚实、可感可信与彻底的基础上呢?首先,我们先可排除一切的非直接体验的后期经验及认知上的任何认识与假定,而付之于直接和直观的切肤性体验——亦即“现象学”的方法,先将一切的构建性、超越性存在进行“现象学”的还原,而给予原初性、直观性的考察,探究其特征,追踪其演变,而体验和找看因果关系是否有在其间。胡塞尔的“现象学”思想:“现象”作为哲学认识的逻辑起点,从“现象”的演变上去考察世界的方法,无疑是哲学的一大创意,是值得借鉴的。然而,“现象”一词多使人联想到的仅是处于形象性的直观、原始、切肤性体验,而忽略了体验的多态性和衍生性,所以我宁愿用“呈现”一词来表示作为愿初性和衍生性的直观、切肤性体验,例如:“红色圆状”是呈现,“金色线状”是呈现,“冷热”是呈现,“痛和快感”是呈现,“香和甜”是呈现,“声音”是呈现,“欲望”是呈现,“冲动”是呈现,“反思”是呈现,“思维”是呈现,“意志”是呈现...。
当“呈现”出现时,无疑它是“存在”的。当我们领悟到“呈现”的存在,说到:“它存在”时,“因果关系”其实已包含在对它存在的领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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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571016 发表于 2016-11-5 15:07:55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有一种最著名的“存在”定义是由英国那位哲学家主教贝克莱提出的:“存在即是被感知”。对这一定义,萨特在《存在与虚无》中,对其驳难:“被感知”必得另外设定“感知”的存在,因而“被感知”并未完全界说“存在”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存在”也并不单纯的是“感知”或“知”现象本身,因为“感知”或“知”现象存在的话,首先“应被知”,并且,它忽略了“被感知对象”亦是存在,在原初态时,“感知”与“被感知”是合为一体,未有分离的。
由上可看出:我们要给“存在”概念下定义,需要彻底弄清,我们在最初说出“存在”一词时,具体的究竟是在表达什么?那么,当我们说:“这光团存在”、“这声音存在”、“这香味存在”、“这疼痛存在”、“这饥渴存在”等等时,我们表达的是什么呢?我们表达的其实是:对“光线”、“风声”、“香味”、“饥渴”等等这些“呈现”产生了一种直接表现为“领悟”的多种反应性“呈现”。如“快悦”、“留神”、“欲望”、“厌烦”、“印象”、“记忆”等等...。由先在的“呈现”所引发的这些直接表现为“领悟”的多种反应性“呈现”,一开始就表现出了“呈现”间能让我们直接、切肤而强烈、并一次性就能体验到的无可质疑的“因果关系”。这些“呈现”间的“因果关系”,不是由休谟所说的是现象间多次重复续接所形成的习惯联想,也不是康德无实际体验证明的空泛想像的先验“因果范畴”。
明丽的光线“呈现”,产生了对其的快悦感“呈现”,谁能否认它们有直接的因果关联?尖刺的强音“呈现”,产生厌烦感“呈现”,再继而产生回避欲望的“呈现”,再继而由回避欲望产生回避冲动的“呈现”,谁能否认它们有直接的递传的因果关联?疼痛或饥渴“呈现”,产生的印象和记忆的“呈现”,以及引发的惧怕“呈现”,谁能否认它们有直接递传的因果关联?
“呈现”正是由原初的这些必会触动发生的“因果性”反应和关联,而“因果性”的衍生、演化、上升和扩展为反思、想象、目的行为、思维等“呈现”,才得以演变出“事物”、“我”、“世界”、“时空”等想象和观念性“呈现”,并将“存在”一词的指谓,扩展为带有反思、想象和推演的超越性的领悟。
既然,“因果性”是“呈现”与“呈现”必会展示的原初特性,并始终贯穿于“呈现”与“呈现”的衍生、和演化过程,并演变出我们认识与行动主体的经验之“我”与认识的经验之“客体”、“世界”、“事物”等...
所以我们确信:我们所在的“世界”,其“事物”于“事物”间,蕴含着因果关联的存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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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571016 发表于 2016-11-15 13:33:39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写到这里:我想把前述的“人类理想(内含幻想与渴望)的实现何以必然成为可能?”之最高依据,集中表达为这样一个论断:
  即“理想与存在的同一性”。
  我们“理想”的生成,作为普遍与必然性,是“存在”的必然性表现。在“存在”展显为我们“人类”及所在的世界中,我们可看到,万千的生命存在物,都明显的显示为有“目的”的活动,并在“目的”的实现中得以生存和发展。这一有目的的活动之重要的特征,表现为生命由低级生命向高级生命演变时,也伴随着逐渐由改变自身以适应环境向改变环境以适应自身的过度。这一有目的的活动,之所以有实现的可能,则是作为自然的世界,早已为这目的与活动的实现,预设好了完备的境遇与条件,而反过来也可说,正是这完备的境遇和条件,作为缘由之一,蕴生出了生命和它的目的性与活动性,并规定着它的目的性与活动性的性质和形式。例如:"物"的形态、能量及转换、拒斥与吸引、精巧有序的事物形式与运动,物与物的交相作用与可变性等,蕴生出了生命,是生命目的性与活动性之实现的保证,也是生命目的性与活动性的内容和样态。
  在生命中,动物已能产生习惯性的联想,由这习惯性联想,不自觉地亦有所把握世界的一些规则,并能利用这些规则来为自身的目的服务,而唯有人,认识到因果性是这世界的根本规则,每一具体的事物存在与现象间的因果法则,总是与另些潜藏的因果法则和条件相联系和支撑的,从而,唯有人,不仅能顺应和利用世界的各种因果性而实现自身的目的,而且更能独一无二的操纵世界的某些因果性来改变另些因果性,在这世界中创造出自身设定的崭新的因果关联体与事物(我们人类的一切物质发明和创造成果无不如此),以实现自身的理想目的。
  “每一有限的事物必以它事物为潜在的因果依据”。“存在”展现为我们世界的这因果规则,注定了具体的因果链在这世界的时间和空间上所交织的无限多样性,这一无限性的因果关联,虽为丰富多样,却又蕴含深层的相应统一与稳定性,即是我们生存可能的基础,也是我们理想与目的能得以实现的外在条件和可操纵的无限多样的工具。人们(包括不少哲人)往往在世界的因果性中只看到必然,看不到自由,其实,世界的因果性所必然会展示出的无限可能的因果链,却正昭示出否定必然性的自由!自由,正蕴生并成长在这世界的因果性中!
  “存在”在赋予我们精神的自为和超越性的内在自由时,其实也赋予了我们所处世界潜含的外在自由性,这内在与外在的自由相呼应、互助与转换,使我们的普遍理想所以能实现为现实的存在。
   所以,我们人类的创造活动,其实是不断实现”理想“与“存在”同一的活动,在终极的意义上看:“理想”与“存在”本是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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