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增强企业的活力,特别是增强全民所有制的大、中型企业的活力,是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是:“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以来,三十多年过去了,这一目标依然没有完成,深化国企改革依然是改革的重点环节,怎样让国企成为独立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依然是争论的焦点。
“左派”把争论的重点放在国企的社会主义性质上,认为必须在坚持国有制占主体或主导地位的基础上深化国企改革,否则就是放弃社会主义。但对于怎样让国企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经营者,却或者避而不谈,持否定态度,说些“国企在计划经济下不是很好吗”之类的胡言乱语;或者就是提出一些根本无法自圆其说的意见,比如实行国有权与经营权的两权分离;比如国有企业承包制、股份制;比如国有权对国有企业的控股制;比如国有制的控制力、扩张力;比如混合所有制;等等,这些改革理论和措施,就其能够保证国有制的主体或主导地位而言,或者已经被改革进程彻底否定,或者是正在进入被彻底否定之列。所有坚持国有制的主体或主导地位的理论在改革的现实面前全都苍白无力,恐怕连提出者自己都无法说服。原因很简单,在“左派”们的内心深处就不相信社会主义能搞市场经济。
“右派”把争论的重点放在让国企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经营者上,直接就提出了只有放弃国企的国有权才能实现这一目标,直接就提出了把国企压缩在一个很小的范围。他们回避社会主义问题,只提“发展才是硬道理”,明知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必将葬送社会主义,却一直假装糊涂不遗余力的推进。在一点上“左”、“右”两派高度一致,就是全都根本不相信社会主义能搞市场经济。
这场从改革开放之初就开始的国企改革之争,“左派”就从来没有占过上风,尽管人数众多,但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国企在不停的削弱,看着改革在不断的偏离社会主义方向。在今天国企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作用”的大局已定,“左派”也就败局已定了。经营性国企,或说仅存的绝大多数国企的民营化(其实就是私有化)趋势已经难以逆转。国有制占主体或主导地位以后不管怎样掩饰,都将不复存在。至此这场争论似乎可以划上句号了。
然而,资本主义的腐朽依然如故,最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全都出现了停滞,危机一次比一次更加猛烈,一次比一次持续更长的时间,一次比一次更难从危机中解脱,资本主义也面临着走投无路的状况,资本主义将被彻底埋藏的大趋势愈加明显。这给了“右派”们当头棒喝,走资本主义的路远不象你们想像的那么理想,即使暂时还可以走下去,也不过是饮鸩止渴。
在计划经济社会主义全面失败,资本主义走投无路的形势下,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崭露出曙光。
这是一种全新的社会主义,是建立在企业劳动者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是既能保证社会主义性质,又能比资本主义更快更好的发展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是马克思全然没有想到的,但又是马克思理论涵义之内的社会主义。她是这样一种社会主义:以在一个不断扩大的市场上,存在着众多的各自独立占有生产某种商品的生产资料的劳动者集体企业为前提;每个劳动者集体企业都以获取最大利润为唯一生产目的,每个劳动者集体企业都是一个独立的商品生产经营者,是一个独立的市场经济的细胞;劳动者集体企业之间展开优胜劣汰的竞争,同时与必然与之共存的私有制企业展开优胜劣汰的竞争;竞争推动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劳动者集体企业在本企业内部消灭了剥削,在本企业内部实现了按劳分配,比私有制企业更能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创造性,能够发挥出私有企业不可能具有的企业劳动者集体的合力和智慧,能够建立和实行私有企业无法做到的以劳动者集体为中心的企业制度,而这种企业制度是明显比以资本为中心的资本主义企业制度对发展市场经济而言,更有活力,更有优越性的企业制度,因此,以企业劳动者集体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竞争中,占有明显的制度上的优势,这也决定了劳动者集体企业在与各种私有企业的竞争中占有制度上的优势,决定了在其它条件同等的情况下(这里说的同等条件指的是其它决定竞争的条件,比如努力降低成本、扩大生产规模、创新等等,在这些方面,劳动者集体企业也具有蕴藏着的极大优势),劳动者集体企业必定能够在竞争中战胜各种私有企业,决定了劳动者集体企业必定能够在竞争中不断的发展壮大,决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定能够在竞争中不断的发展壮大,决定了极有可能在市场经济走到尽头前,就彻底消灭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加快实现马克思设想的计划经济社会主义的到来!这就是每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每一个共产党人必须为之奋斗的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