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发展社团来,已有不少人问我集体经济企业扩大再生产的问题。都说集体经济企业以保护员工的收益为主,因此留存的流动资金必然就少,也没有扩大再生产的动力,因此集体经济企业也无法星火燎原也。这中间貌似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其实不然也。
纵观当今大的集团公司,下面动辄有上百个子公司,分公司,或控股公司。而对于集团母公司而言,他们的职业是收取孩子们的利润,协调子公司的发展,使整个集团成规模优势,品牌优势。那末集体经济的集团公司是怎么规模发展?怎么管理子公司的尼?
集体经济企业走的则应该是另外的路子,应该是类似连锁经营的管理方式,集体经济集团企业将拨开汲取子公司利润的职责,留取协同发展,提供集体经济管理方法,提供品牌优势,规模优势。集团公司向子公司收取管理费用,挣取自己的劳动所得,其本身也是集体企业的一种。子公司如果不满母公司的管理,或对管理费用有争议,则可拿脚投票,去加入另外的母公司,因此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是靠市场来协调。
试想,这样的管理模式难道不比当今的各种跨国公司的管理模式更具竞争力?这样的管理模式难道不更有利于子公司的发展?更督促母公司实现管理上的创新,促进母公司自身的发展?
因此社团初创,在于宣传。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后可以免费发展企业,提供集体经济企业的发展模式。成功后可以试着组建这样的集团母公司,并鼓励成立的公司组建集团公司。。诚能如此,则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