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最简单的例子开始。斯密提出的海狸换鹿的例子就是这样的。简单在哪里?就是生产两样产品,都不需要任何物质要素,只要人们赤手空拳以活劳动进行。
那么,首先是价值定义。
狩猎民族猎一头鹿,需要一天时间,猎海狸一头,需要两天。(这是根据斯密设计的情况:猎海狸的劳动是猎鹿的劳动的两倍,所设计的)
那么,先不要说交换,先看看各种生产时间的意思是什么?
根据斯密第五章,就是商品价值。一头鹿的价值是一天的劳动,一头海狸的价值是两天的劳动。
而当我们用现代经济学的语言看斯密定义的价值时,立刻就明白,斯密的所谓价值(生产商品的劳动量),就是成本。(从李嘉图对马尔萨斯的答辩可以看出,马尔萨斯就是在问,劳动价值论的价值,不就是指成本么?李嘉图对此玩弄诡辩,说自己所说的“生产商品的相对劳动量”包含了成本和利润两部分)
在货币经济中,劳动有价格,这样,生产一种商品的劳动量,就可表示为商品的人工成本(货币量形式)。又由于在斯密的例子中,人们并不借助任何其他要素进行生产,因此,可以这样说,(在野蛮时代),商品的成本纯粹由人工成本构成。
那么,在这个简单例子中,一头海狸的交换价值、购买力是多少?一头鹿的交换价值、购买力是多少?
因为斯密的设计是,狩猎民族中的所有人在所有产品上的生产率相同,用引申的例子就是:张三和李四猎海狸一头都需付出两天的劳动,张三和李四猎鹿一头都需付出一天的劳动,如此,张三猎了一头海狸,这海狸的购买力就是两头鹿,对称地,李四猎了两头鹿,每头鹿的购买力就是半头海狸。(斯密说,猎一头海狸所付出劳动是猎一头鹿所付出劳动的两倍,所以一头海狸“当然”可换回两头鹿)
问题是,这不是等价交换原则的证明,而是想当然的。(这个问题暂缓一缓,顺此我们看一看等价交换的实质是什么)
根据斯密,张三猎海狸一头的成本是两天劳动,李四猎鹿一头的成本是一天劳动,那么,海狸的交换价值就由两人的两种产品的成本比决定:张三用一头海狸可换回两头鹿,李四用一头鹿可换回半头海狸。
在货币经济中,任何商品出售,一般都不直接换回其他商品,而是首先换回货币。
那么,张三卖海狸给李四,要的不是两头鹿,而是可以买到两头鹿的货币,因此,张三用一头海狸换回两头鹿,实质是张三卖海狸的销售价格。李四的情况也是一样的。
那么,我们现在可以知道,劳价论的等价交换,其实是指等量(人工)成本交换,即两种商品的成本价之比决定了每一种商品的销售价。简单的说,就是成本价格决定销售价格,而且成本决定的销售价格必等于成本。
斯密在这个简单例子之后,开始考虑其他生产要素进入生产的情形,而他所基于的等价交换原则,依然没有变,只是在解释上,互相矛盾着:斯密一方面认为,在多要素生产中,唯有活劳动创造了利润(高于原材料价值和工资价值的部分),甚至认为地租价值、原材料价值和工资价值,都是活劳动“创造”出来的;另一方面,他认为地租价值、原材料价值和工资价值及利润,是购买者支付了的。
斯密在这里算了一笔花账。
一位投资兼企业家,用自己的钱,1、支付了地租,租了一块地,用于生产;2、支付了材料价格,买了一批材料,用于生产;3、支付了工资,雇佣了一批工人,进行生产。产品生产出来,成本价就由地租、材料费和人工费构成,并按照等价交换原则,销售价格就等于成本价格。根据劳价论的等价交换,这里根本没有利润半分半毫的可能。
于是斯密开始了“创造价值”的语言,什么“劳动者在原材料上增加了价值”,除了劳动者创造了自己的工资,还创造了利润。
问题是,劳动者创造了价值,向雇主归还了工资不说,还无偿提供了利润,那么,产品的买者还需要支付货款吗?花账就在这里。
创造价值的谎言,与等价交换相矛盾。你不能重复计算,重复计算就是花账。
创造个鬼啊,产品的价值都是买者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