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jclx 发表于 2017-1-11 12:18
放在20年前,你的这个观点存款不是现金是正确的。
正因为电子货币出现后,活期储蓄存款,就是现金货 ...
阁下实际上是无法区分存款与电子现金。
‘通过货币的契约本质,我们可以显著的区分货币与存款货币:货币承载的信息是基于交换权的契约价值,其风险在于市场是否接受货币和物价变动;而存款货币承载的信息是基于借贷契约的索还权,是表示存款者有权从银行得到某个数量的货币,其风险在于银行能否支付。只有银行履行了借贷契约,存款人才能取得货币。因而货币表示“直接拥有或者已经拥有”,而存款表示“可以拥有和即将拥有”。(《钱约论》第十四章,P159)
“当货币在银行系统中通过借贷而产生数量更大的存款与贷款之后,由于债权的转移可以实现支付的功能,存款尤其是活期存款具有了和货币一样的功能,存款也就转变为“存款货币”。在绝大多数时候,人们都不会感觉到存款转变为现金(兑现)的障碍,也不会在使用活期存款付账时遭到拒绝,因而也就习惯于把存款当成自己拥有的货币。”(《钱约论》第十四章,P159)
“根据货币守恒定律,央行发行的货币在流通中总量不变(见第十二章,十三章)但可能创造一系列的银行债务(存款),从而成为M1,M2的统计对象。由于这些存款人在银行的存款(银行债务)同样充当了货币流通媒介的角色,促进了商品的流通,同时这种存款人债权(存款)的转移类似于货币的流通,于是“存款货币”这个词就被货币银行学创造出来。从这个模型看出,即便没有任何货币,商业银行业也能创造“存款货币”⑭⑮,因为它实际上是一种债权(对存款人)债务(对银行)或者说借贷行为在银行的记录。由于这种借贷行为基于银行和借贷双方的信用,于是也有学者称之为“信用货币”⑯⑰。它是一种以货币为单位的存款人的债权,这种债权可以转移,从而实现类似货币支付的功能,而这个功能的实现建立在债权与货币可以等额兑现的假设之下。
“信用货币”并不是一种货币,而是一种现代信用制度(尤其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中间商的信用)支撑下的债务债权(对借款者来说是债务,对贷款者来说是债权)。它源自通过银行的间接借贷行为,当货币在市场中反复流通并通过银行来实现借贷时,银行就记录了大量的债务债权,并远多于央行发行的货币,于是“信用创造货币,或者银行创造信用货币”的故事就栩栩如生了。
信用货币能够充当交换媒介的角色不在于它是新型的货币,也不在于信用或者债务是货币的本质,而在于人类有史以来,一直就存在着出借这种物品流通的方式。只是货币出现以后,这种行为也经由货币来量度或者实现。”(《钱约论》第十四章,P157-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