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人占有了某种自然资源,并愿意出售它,这时,它还没有价格;进一步,当他人愿意购买时,这种自然资源就有了价格。
劳动价值论者立刻表示不能理解,说,自然资源是天然形成的,占有者没有耗费半点劳动来取得它,凭什么他可以用它卖钱?
于是打补丁,搞什么级差地租之类的东东来混事。
效用价值论也来混事,说什么买者对该自然资源的主观评价高于该资源的占有者。
这两论的拥趸,都不过是经济学外行,甚至一些穿着官科衣服的,都不过是经济学外行。
根本不可能是他们那样的解释,因为他们的解释,都是说不通的。
听我从头说来。
某人占有某种自然资源,并愿意出售它。
那么他凭什么能够成功地卖出去呢?
只要他不能强迫别人、欺骗别人,那么,他成功卖出的先决条件就是:买方认为1、有用;并且2、值得。
买方认为他提供的自然资源有用,只是一个必要条件。这项自然资源,即便没有耗费占有者的半点劳动,也就是他的成本是零,只要对买方是有效用的,那么,买方会对它感兴趣。但是,如果对于买方而言,获得这种资源也不必付出劳动,那么,买方也是不会花费代价去购买。一个情形就是,资源是丰裕的,某人尽可以占有一部分资源,但只要还有他不能占有的其他部分,可供他人去自由取用,也就是他人无需付出代价就可以得到,那么,肯定地,他不可能卖出,也没有别人会从他那里购买。或者可以这样说,他人认为,既然“我可以不费半点劳动就可以获得此资源,那么,就没有必要用我的劳动去同别人换回此资源”。这是不值得的。
只有当为了获得此项资源需要付出劳动,而比较起来,从别人手中购买所要付出的劳动较少,那么,购买就是值得的,否则就是不值得的。从局外人的角度,怎样才能知道值得还是不值得呢?只要有人愿意以一定的价格购买,就说明是值得的,至少对局中人是值得的。我们无需越俎代庖,从局外人的主观想象去判断值得还是不值得。
只要一种物品有人按照一定价格购买了,购买者肯定获得了劳动的节约,这个物品的价值就由这个价格显示出来。劳价论和效价论,不过在叽叽歪歪,当事人交易成功,当事人对自己利益的实现是清楚的,用不着局外人叽歪。
这是交易、价值的基本原理,当事人交易成功,一切都ok。
借贷也不过是一种交易。
借出方提出到期返本还息,借入方考虑了自己的情形,认为不借入的损失更大,也就是借入后可以获得比支付利息还要高的收益,于是同意某个利息率,双方成交了,这需要局外人叽歪啥?借入可以提高效率,而自己筹款就可能丧失机会,那么对借出方报以超过本金的酬谢,有什么不合理的?你认为付利息就是被剥削,那是妄言,真实的情形是,你根本就不具备借款的信用资格,你根本就不可能有效地利用借款来创造更高的利润率,你不过是个失败者,你用“剥削”的说法来掩饰你是个失败者。六百个蛋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