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资本和剩余价值范畴的确定
(20035294 王猛)
【内容摘要】本文采用了历史分析和逻辑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层层深入地阐述了资本和剩余价值的明确范畴,力图从这一角度认识这两个核心概念的实质。
【关键词】 资本 剩余价值 商品经济
资本与剩余价值究竟是存在于一切经济形态中,还是只存在于商品经济中?是存在于一切商品经济中,还是只存在于社会化商品经济中?是资本主义经济特有的范畴,还是也存在于社会主义经济中?本文试图阐明这些问题。
一.资本与剩余价值的定义及两者关系
在马克思的理论体系中,剩余价值理论的地位极其重要,被称为整个经济学理论的基石。借助资本和剩余价值这两个范畴,马克思揭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和运动规律。我们应该弄清两者之间的关系。
资本是指“能够创造剩余价值的价值”;而剩余价值是指“劳动工人在剩余劳动时间创造,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那部分价值”。由此可见,命题“价值x能够创造剩余价值”是命题“价值x是资本”的充分必要条件。也就是说,指出一种价值是资本,就在同时承认了它能够创造价值;而指出一种价值可以(由工人创造)剩余价值,就指出了这种价值是资本。
因此,这两个范畴是紧密联系的,将两者结合在一起加以研究,很有必要。本文中论证资本的同时,也论证了剩余价值的类似性质。
二.资本和剩余价值是商品经济的范畴
资本和剩余价值并不是适用于一切社会形式的范畴。在自己自足的自然经济中生产的目的只是为了获得使用价值,直接满足生产者自身的消费需要。投入的生产要素和产品都不进行交换,从而只具有使用价值而没有价值。虽然生产要素是任何社会生产都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但作为生产要素的物质条件本身并不是资本;只有在将产品投入交换,使生产要素在一定经济形式下成为价值增值的手段和获取剩余价值的权利才是资本。而这种经济形式只能是商品经济。
认为资本适用于一切社会形式的观点,其错误在于单纯从资本的物质方面来理解它,把资本等同于生产工具,完全抛开使生产工具变为资本的经济形式,抽掉了使资本成为人类生产一定历史阶段的要素的那些特殊规定,因而是 错误的。
三.资本和剩余价值是社会化商品经济的范畴
既然资本和剩余价值是商品经济的范畴,那么是否在商品经济的每一阶段都存在呢?答案是否定的。商品经济就其本身而言,包括简单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商品经济两个阶段。在简单的商品经济阶段,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资本范畴。因为简单商品经济的基本性质仍然是使用价值的生产。正如马克思所言,生产和交换的“最终目的是消费,是满足需要,总之,是使用价值”。简单商品经济和自然商品经济的区别只是在于,后者是直接满足生产者自身的消费需要,而前者则通过等价交换满足生产者自身的消费需要。在劳动力成为商品以前,价值的增殖只能通过贱买贵卖来实现,对商品生产者并不具有普遍意义。
简单商品经济发展到社会化商品经济阶段的标志,是劳动力成为商品,这时资本和剩余价值才真正出现。此时生产和流通的目的已经不是获取使用价值,而是价值的增殖。
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资本和剩余价值只存在于社会化商品经济中。
四.资本和使用价值也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范畴
接踵而至的一个问题是,社会主义经济是社会化商品经济吗?在1984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之初,我们就在总结国内外社会主义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得出了真理性的认识:“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的必要条件”。这一认识,为社会主义经济中存在资本和剩余价值作了最初的论证。
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一直认为:资本和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特有的经济范畴,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已经不复存在的社会主义经济中不再存在。然而,否认社会主义经济中存在资本和剩余价值,不仅使理论在现实面前显得苍白无力,而且理论本身也存在悖论。例如在社会主义理论中早就使用了“利润”和“利息”等概念,如果没有“资本”和“剩余价值”这些反映本质属性的范畴,“利润”和“利息”又作何解释呢?
所以说,资本和剩余价值两个范畴,作为社会化商品经济的特有范畴,不仅在资本主义经济中存在,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存在也是不争的事实。
五.结论
从上述分析可得到下列结论:
(一)资本和剩余价值不是所有社会形式的共有范畴,而是商品经济的特有范畴。
(二)资本和剩余价值不是简单商品经济的范畴,而是社会化商品经济的特有范畴。
(三)资本和剩余价值不仅是资本主义经济的范畴,而且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范畴。
【参考文献】
1 .周彦文主编. 政治经济学.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1999.8
2 . 钟盛熙主编. 《资本论》与当代. 安徽人民出版社. 20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