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经济学教师给学生们教授比较优势原理时,所举的例子往往是物物交换(因为这样的例子容易理解)。
聪明的教师会告诉学生,比较优势原理是交易的通论,不论交换的标的变成什么,不论用不用媒介进行交换,买卖双方只要遵从自由交易的原则,成交的结果总是互利的,至于各自利得的比例大小,则是进一步的问题了。
聪明的学生会从物物交换的例子推及各种交换形式,从而明白比较优势原理是交易的通论。
在论坛上,没有经过经济学思维训练的家伙们,总是盯着物物交换的具体形式,声称交易形式变了,比较优势原理就不起作用了。
那个声称卖者剥削了买者的乌托邦,就是这个样儿地。
说什么卖者贵卖了,若买者不生产任何产品,只为提供社会提供服务,如此,他购买了物品,就受到了剥削。
基本的原理告诉我们,一个买者的收入是通过卖自己的产品还是出租自己的劳动力来获得,不影响原理。
有一人B,没有能力生产任何物质产品。
没关系,只要B有收入,并愿意付出来购买就好。
B清扫大街,环卫局支付工资,B再用工资支付他所需要的各种产品,你说卖他产品的人都来剥削了他?你是不是有病啊?
B清扫大街的劳动,假如用来生产他所需要的各种产品,毛都生产不出来;现在他专业化于清扫大街,换回了收入,他立刻可以获得他原先自己生产不出来的东西,你说他是受剥削了,还是得了便宜了?
你要说,B的生活水平还可以再高一点,这个可以商榷,因为这至少还是一个问题。
但你偏说,B用自己的劳动收入购买商品就收到了卖者的剥削,你这不是一个问题,因为根本没你说的那回事,真正的问题是你乌托邦脑子秀逗了。
各位要引以为戒,要好好体会比较优势原理,否则,别人说你民科,你也不要觉得冤枉。
不懂比较优势原理的官科,连民科都不如,所以说你民科,你就认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