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医疗废物来源广泛,很难准确、严格地统计产生量。通常是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床数、病床使用率以及单位病床平均每天产生的医疗废物量估算医疗废物的总产生量。我国大中城市医院的医疗废物的产生量一般是按住院部产生量和门诊产生量之和计算,住院部为0.5-1.0kg/床/天,门诊部为20-30 人次产生1kg,因此整体医疗废物产生量=(入院人数*出院者平均住院日*0.75+诊疗人数/25*1)/1000,单位为万吨。诊疗人数从2009 年的54.9 亿人增加到2014 年的76.02 亿人。废弃物从2009 年的107.46 万吨,增长到2014 年的177.58 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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