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称,“使用价值或财物具有价值,只是因为有抽象人类劳动体现或物化在里面。那末,它的价值量是怎样计量的呢?是用它所包含的“形成价值的实体”即劳动的量来计量。”换句话说,商品价值由生产它的劳动力耗费构成,而劳动力却表现为一定的生活资料,生活资料又表现为一定的使用价值。这样,逻辑上商品价值就是一定的使用价值无疑了。
请问,劳动力如何表现为生活资料?孙悟空可以表现为一锅肉汤,但那只存在于神话中!就这种表达水平,也来理解马克思的著作!
我们绕他一步,把这个“車”退给他。
就算劳动力的价值表现为生活资料,也不是he_zr理解出来的。早在1821年,就有一个匿名作者发表了一本小册子《经济学上若干名词,尤其是对关于价值和供求关系争论的观察》,其中就通过把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理解成劳动的价值决定于工资所能购买的生活资料,从而决定于这些生活资料的使用价值,而一切使用价值都最终必然归结为是土地生产出来的,但是土地不是劳动产生的,既然源头就不是劳动生产的,所以劳动最多只能是提供土地所创造的价值后面的价值。
这本小册子原本的企图是为地主无偿取得地租辩护。早就被枪毙了N多次的丧尸,现在又被he_zr从坟墓里拉出来等待鞭尸的奖赏。
第一鞭。
劳动本身没有价值。价值是劳动具有社会意义的一般形式,只有劳动力才具有价值,其价值是用劳动力所处时代的投入产出比来衡量的。所以,劳动力的价值不仅仅表现为一定的使用价值,更表现为劳动力自我实现的对象化。
第二鞭。
劳动力的价值在市场上表现为一定量的生活资料是私有制条件下的特殊结果。he_zr在这里混淆了,商品的价值由劳动力决定和商品的价值由劳动决定。马克思的理论是商品的价值由劳动决定,所以商品唯一地归属劳动的所有者——劳动力。但是,某对象归属于特定主体,不必然推导出特定主体决定该对象的价值。因为价值决定于劳动过程,所以是只有实现 了这个过程的劳动力才具备价值的归属权。
第三鞭。
劳动力的生活资料当然表现为一定量的使用价值,但是he_zr由此急急忙忙就推到:“商品价值就是一定的使用价值”这一片面的结论。商品的价值首先是劳动所表现出来的价值,没有劳动为前提,任何对象就只会有价格而没有价值。继承来的财产和一切商品一样,都有使用价值,也有价格,但本身已经没有价值除非其作为资本吸收新的劳动过程。任意对象,一旦完成归属而又退出生产循环,其就不再具有价值属性。但是在我们的he_zr看来,只要有用处,就是有价值,用处等于价值。这从来不是马克思的意思,从马克思的理论中也推导不出这样的结论。
基于以上神经错乱的理解,he_zr当然进行了错误的实证应用:
对此,我们举例说明。某人劳动耗费了500斤粮食,产出1000斤粮食商品,按马克思的观点,这产出的商品价值是由耗费劳动这个“形成价值的实体”构成的,也就是说这1000斤粮食的商品价值在实体上是由耗费劳动的量500斤构成的。那么,生活资料和商品这两种使用价值的量的差异与事实相符吗?说轻点,肯定不符,说重点,这是在睁眼说瞎话
因为这1000斤粮食只是某人的个人劳动(其实就是一种个人活动),因此,即便数量上比其耗费高出一倍,但丝毫没有价值。
he_zr用1000斤粮食和500斤粮食在可用量上的差异偷换了价值量上的差异。
he_zr在进行这种混淆的时候,连最庸俗的边际效用论都没有学好,500斤粮食和1000斤粮食在效用上是否相等,是取决于条件的,在没有条件的情况下,任意对象的效用都无法度量。不等量的粮食必须是同质的,且对特定对象的,且是同等时间同等场合,针对对象必须是唯一的……等等条件下,才可以进行不同量的比较。随口一句使用价值量的差异根本就不知所云——我们暂且把使用价值和效用等同起来,免得he_zr那个总是生锈的大脑来不及正确运转。
在这里,500斤粮食是某人生活耗费,其生产了1000斤粮食若是其耗费500斤粮食的结果,那么只能说明这1000斤粮食是某人和500斤粮食的共同结果。这个共同结果里面丝毫没有丝毫价值的完成形式。甚至如果这个人不知道使用价值概念,也不明白效用一词的话,我们甚至可以说,这个人没有得到任何效用的度量,他只是完成了一个自然过程,一如蜜蜂采蜜后酿蜂蜡造蜂房。
价值是使用价值,交换价值和剩余价值的抽象。没有完成这里辩证抽象的客观化之前,任何过程都不是价值的实现过程,任何活动都不体现价值,任何对象都没有价值。
he_zr后面的神经错乱文字我不加引用了。一个连效用和使用价值都不能区分,连交换价值和价格都不能区分的人,竟然大段大段地在引用商品的二重性概念。
这里布个地雷阵,测试一下he_zr,就可以看出其混乱到什么程度:
1、什么是效用,什么是使用价值?效用和使用价值在什么情况下有区别,在什么情况下没有区别?
2、使用价值在什么意义上和劳动相关,在什么意义上和劳动不相关?
3、使用价值是否就是交换价值?为什么?
4、交换价值一定包含使用价值吗?为什么?
5、交换价值的意义结构是什么?当我们谈交换价值的意义结构时,其本质是什么,其形式是什么?
6、交换价值是否就是价值本身?为什么?
7、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在什么情况下表现出价值,在什么情况下不表现出价值?
8、如果使用价值就是价值,且交换价值就是价值,那么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究竟什么区别?
9、使用价值一定是商品吗?商品一定是使用价值吗?
10、价值就是商品吗?商品一定有价值吗?商品作为价值的载体,什么情况下有价值,什么条件下没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