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 继续访问电脑版
楼主: he_zr
20594 261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可以曲终谢幕了——写在《资本论》出版150周年之际 [推广有奖]

he_zr 发表于 2018-1-18 17:30:27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leijy 发表于 2018-1-18 12:19
这是警告你已经南辕北辙!忠言逆耳利于行哦!
拉倒吧,你一台复读机能安静点就算是给大家烧高香了。

使用道具

he_zr 发表于 2018-1-18 17:35:39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龚民 发表于 2018-1-18 12:25
哈哈,不得要领,那么,你后面的话就是乱写了。不得要领是可以问的。劳动价值大于劳动力价值---- ...
什么是“劳动价值”,是不是产品价值?什么是“劳动力价值”,是不是生活资料价值?产品价值大于生活资料价值,这是什么问题?还用你来说吗?你问题都不知道在哪里。

使用道具

he_zr 发表于 2018-1-18 17:37:25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leijy 发表于 2018-1-18 12:25
哈哈哈哈哈哈哈,老雷在帮助你打广告,流芳百世哦!

《现代政治经济学》劳动需求函数、 ...
你同谁商榷就找谁去,跑到这里来播放噪音干什么?

使用道具

leijy 发表于 2018-1-18 23:15:00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使用道具

he_zr 发表于 2018-1-18 23:20:02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leijy 发表于 2018-1-18 23:15
老雷在帮你吹嘘啊!将你文章题目写进老雷的《论货币 银行 股份资本》里啊!
得了,你那泼妇骂街,实不敢当,你还是把它删除,另寻对象为好。

使用道具

leijy 发表于 2018-1-19 11:59:47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使用道具

he_zr 发表于 2018-1-19 12:26:04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leijy 发表于 2018-1-19 11:59
哈哈哈哈哈哈哈,老雷在考虑要不要将你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论坛版主的身份,连同大学老师,大 ...
别扯无关话题,没事请安静点。
已有 1 人评分论坛币 收起 理由
leijy + 5 精彩帖子

总评分: 论坛币 + 5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he_zr 发表于 2018-1-21 17:15:27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劳动是什么或怎么来的,经济学上公认的解释是人的体力和脑力的生理耗费。那么是什么生理耗费,那就是生活资料通过人体转化为体内的脂肪和蛋白质等可以产生物质能量的劳动力物质耗费。既然生理耗费就是物质的耗费,那么其所表现的物质耗费无疑当属生活资料的耗费了,而生活资料就是一定的使用价值。这样,在逻辑上,劳动并没有什么特殊地方,它仍然是一定量的使用价值耗费。衡量劳动量,实际就是衡量劳动耗费的生活资料量,从劳动中抽象的价值,实际上也就与抽象的使用价值毫无区别,价值的实体就是使用价值。

使用道具

he_zr 发表于 2018-1-22 18:30:43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为什么劳动价值论要把价值与使用价值区别开来呢,原因有三个。一是未能正确理解物质的两种存在方式,即质和能的粒波二相,也就是劳动力和劳动能,认为能和质是两种不同的物质东西。实际上,劳动力和劳动能,以及用以转化的生活资料这三者是同一个事物的三种不同存在形式,它们之间无论以哪种形成存在,它们之间均为等量的方式转化,没有超出一个事物的量。由于它们之间的等量关系,经济学上就把生活资料与劳动力或劳动能作为等量的商品进行等价交换。

使用道具

he_zr 发表于 2018-1-24 10:52:22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二是理解不到使用价值的属性特点有哪些,以至于不知如何解释商品的交换现象。现实中,使用价值只有一个,但不同性质的使用价值就千千万万,不止一个了。比如,使用价值可以归纳为吃穿用三个不同的方面,也因此使用价值就具有这三个不同的属性特征。当两个商品交换时,如果是不同性质的使用价值,比如吃的与穿的交换,那么它们就无法以自身的使用价值量来比较大小,则必须找出它们之间具有相同性质的属性内容才能进行比较。由于这些商品都是劳动产品,所以生产它们的劳动耗费则是它们共同具有的属性内容,因此比较劳动耗费量是较为客观,可操作的尺度手段。可是,如上所言,劳动耗费也不是什么独立于使用价值的东西,它的实质就是生活资料代表的使用价值耗费。因此,不同性质的使用价值交换,人们寻找的尺度仍然是使用价值,只不过是相同性质的使用价值罢了。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3-29 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