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张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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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 有限理性论的学术价值极其有限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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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7-5-18 15:39:04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倒序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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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题:博弈论在市场交易分析当中的用途不大

    经济学原本只研究物,不研究人。早期经济学也是研究一般的交易形态的,但也是眼中只有交易物而没有交易者,所以就写出“5张床=1间屋”、“20码布=10磅茶叶”这类等式,从其中我们只见物而不见人。

只见物不见人,把经济学当中的个人有关的价值论完完全全变成了“客观价值论”。所以,早期提出“5张床=1间屋”、“20码布=10磅茶叶”这类等式的人都试图找到价值计量的客观依据,其中最有成就的当属以劳动时间计量价值的“劳动价值论”流派。不过,这个流派早已认识到,这种计量只适用于无异于客观机械运动的“简单劳动”,而不适于真正的劳动行为。

    尽管很早就在经济学当中出现了和人相关的“需求”概念,但经济学一直只盯着需求这个动词后边的宾语,而不顾动词前面的主语了。但是,谈论了需求,并不能说明就和行为科学有了联系。行为科学只是在将需求作为行为的动机来分析人的行为的时候才确立。

    所以,经济学谈论需求甚早,但和心理学挂钩,但真正把交易当作两个人的共同行为进行研究其实很晚,是从《西方经济学的终结》开始的。

    这样说有人不服气。经济学不是一直在讲利润最大化吗?这不就是对行为动机的考量吗?有人批判资本主义的时候常说资本家唯利是图不择手段,这不也是对行为和动机的分析吗?凯恩斯在提出“消费倾向”理论时给出了一个“心理法则”用于解释人们对于货币的“储蓄需求”,不都是研究人的心理吗?

    是的,无数经济学人都谈论需求,经济学也提出了经济人理性人概念,也给出了利润最大化原则。但却并没有在正确的场所正确使用这些思想。

    经济学的正确应用场所是什么?是交易!不是交易之前的生产,也不是交易之后的消费!研究这些私有者关起门来如何摆弄自己的私有物的行为,心理学就可以了。作为将“行为”当作学术对象的心理学,固然可以分为三段式——生产行为,交易行为和消费行为,但用于经济学的只能是其中之一的“交易行为”,原因早已指出——只有交易行为是人类个体之间独有的行为,而生产和消费是一切生物的行为。更在人类市场秩序建立之前人就有选择性行为,但经济学研究的是人的交易行为,不是非交易行为,更不是一般生物的生存行为。

    请注意,经济行为是两个人交易两种物,是2+2,2+2当中不是只有1种物,也不是一种物加上一个人的1+1的小农的自给自足和自言自语,也不是两个人加上一种物的2+1的博弈竞技。

    交易是人的行为,不等于说人的一切行为都是交易。经济学的“交易”作为动词,其主语必须是有“法人资格”和私有权地位的人,而不是其它。所以不能够将辛劳付出而收获这种一般的生物存在方式当作是“交易”来看待。但是,也有矫枉过正的,代表人物就是研究犯罪行为问题的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加里.S.贝克尔从在校外寻找停车位当中得到灵感,把人的一切行为都归于“经济学”的交易,写出来《人类行为的经济学解释》一书,用经济学的理论解读一切人类行为,犯罪、婚姻、健康、种族歧视等等。这种思路后来还广为接受和流传,被演绎成各种“生活中的经济学”。

    加里·S·贝克尔(Garys Becker,19300225~20140504),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芝加哥大学教授,芝加哥经济学派代表人物之一,199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加里.贝克尔可谓是正宗的经济学人。1951年加里.贝克尔在普林斯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53年在芝加哥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55年获芝加哥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他的博士论文《歧视经济学》由于论题和方法过于非传统,以至于到1957年才被芝加哥大学出版社公开发表。

    加里.S.贝克尔的逻辑其实很简单,他首先认为,人的行为是基于“选择”的,经济经济行为也是选择——选择对不同的价格款式质量的商品的需求量,所以人的一切行为都是经济行为,都可以用经济学来进行解释。这实际上是反其道而行之——不是把经济行为看作是人类行为的一种,而是把人类的一切行为都看做是经济性的。加里贝克尔也由此开创了无所不在的“经济学帝国”,其《人类行为的经济学解释》一书更是被誉为经济学帝国的“建国宣言书”。

    加里的做法乍一看很有道理啊!人就是在做“趋利避害”的选择嘛!甚至是人为被动的反应行为、以及一切动物的行为都是趋利避害的选择。按照达尔文的思想,不仅仅是人,而是所有生物都是在物竞天择的选择中生存着。

    但是,他们不幸都错了——经济学的对象不单单是选择,而是选择性的交易。更重要的是,这里的选择不是一对一的单选,而是对多目标的多项选择——其基本模型是2+2。

    加里在普林斯顿大学的校友约翰.纳什(19280613~20150523),几乎是基于同样的学术成果紧跟加里在1994年因为在博弈论方面的开创性成就获得经济学诺奖。“纳什均衡”赫赫有名,但是,因此获得经济学奖项,却是错把2+1的博弈分析完全不恰当的用于了2+2的市场交易。要知道!交易是互惠互利的合作,不是交易双方某一方(所谓的卖方或者买方)内部对交易者资格的竞争。

    纵观经济学诺奖的颁奖历史,很多都是颁发给了那些非经济学的其他学科的人士,仅仅是因为经济学应用了他们的理论或者他们将其理论用来经济学分析了,但没有一个是用对了模型,全部错用模型。惟一正确的模型只能是这个2+2。诺奖频繁的“错发”对象,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只能说世人迄今为止还没有搞清楚“经济学”的学术对象。加里贝克尔的一切皆为经济学对象的做法,与其说发展了经济学,不如说加速的经济学在歧途狂奔的步伐。

    但2+2模型的成立是极其自然不过的。既然是交易就必有两种物,单一物构不成交易。但是,“商品不会自己到市场上去,不能自己去交换。因此,我们必须找到它的监护人——商品所有者”(《资本论》第一篇第二章)。商品,只是交易这个动词后边的宾语,动词之前的主语也就是动作者是人。商品从属于人。现在,既然交易的是两种物,就必定有两个“监护人”(说来也奇了怪了!马克思居然到最后也只找到了一个监护人!)。

    说起市场,不会有人怀疑这种说法——市场交易是互惠互利各取所需互通有无。既然是各取所需,就有两个“取者”即两个需求者,就有两个被“取”之物,也就必然有两个需求量。没有一个人拿着属于自己的两种物进行的交易。但是你观遍全世界的微观经济学教材的供求定律和供求曲线,两个需求者何在?两个需求量又何在?怎么可能在只有一个被需求之物的情况下实现各取所需?!

    所以,问题就出来了——交易是两个人的共同行为,或者说是“群体行为”。经济学面对的选择,是集体决策,而且是多项选择,而不是一个人面对一个物时的个人价值决策!也不是两个人竞逐一个目标的博弈竞技。博弈是两者争一,而不是各取所需。

    但要坚持说经济学没有运用心理学可能很伤人。说起来都是泪啊!经济学居然搞不清楚自己的学术领域应该是什么,居然会变成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霸权显学!那就算是经济学很早就应用了行为心理科学吧。但它却不知道或者忽视或者说回避了“交易行为”的做出者是谁。经济学谈论的需求,只是那个持币者对他人的物的需求,而不包括持物者对持币者手中货币的需求。

    李嘉图时代流行的“等价交换”思想也算是一个经济学脱离行为学的古典例子。出让的价值等于换回来的价值,等价,就完全否认了交易行为当中的逐利动机。实际上,无用换有用的情况不是不存在,但“小用换大用”才是更符合行为学原理,“无用”无非是“小用”一个极端特例而已。众所周知,任何运动都是力的作用。水位差(水压)是水流的动力,电位差(电压)是电流的动力,温差是热流的动力,气压差是风的成因。但交易是两种价值流的对流,如果是等价交换,没有了交换的动力,价值如何能形成流动?

    在马克思前后这个时段,经济学一度盛行对“劳动价值论”的研究,但最终因为不知道何为价值,不知经济学的价值和心理学以及哲学上的价值之关系,最终走上了只研究和人的智力无关的简单劳动产品物的价值的死胡同。简单劳动的提法貌似在研究人的行为,其实和“工具劳动”的万物有灵论点没有什么本质差别——在此人不过就是一个有机物的工具罢了。



    现在说回到“有限理性”的话题。

    社会协作系统学派的创始人切斯特·巴纳德(Chester.I.Barnard,1886~1961)认为,人并非是“完全理性的经济人”,而是只具有有限的决策能力和选择能力。他从“有限理性”的原则出发对古典经济学家们的“完全理性的经济人”的认识进行了修正。1938年切斯特出版《经理人员的职能》一书,系统详细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谈论有限理性,现在很多人只知西蒙却不知切斯特。美国心理学家赫伯特·A·西蒙Herbert Alexander Simon(19160615-20010209),卡内基梅隆大学知名教授,研究领域包括认知心理学、计算机科学、公共行政、经济学、管理学和科学哲学等多个方向。

    上个世纪50年代, 西蒙在切斯特有限理性人模型之上,对自认为不完美的地方进行了修修补补,提出了满意标准和有限理性模型(Bounded Rationality Model),用“社会人”取代“经济人”,又称西蒙模型或西蒙最满意模型(Simmon's Bounded Rationality Model),这被看做是一个比较现实的模型,创造了术语“有限理性”(Bounded rationality)和“满意度”(satisficing),西蒙也因此被看做是首先分析了复杂性架构(architecture of complexity)的人。

    但西蒙的“有限理性”不过就是切斯特“并非完全的经济人”的直接翻译而已,并无什么新意。因为将“有限理性模型”用于经济学分析,西蒙独揽了1978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未必诺奖的评委真的就不知道切斯特和他的《管理人员的职能》,因为“有限理性”而获得经济学诺奖,我猜测原因有二,第一,诺奖从来都是颁奖给活着的学者。而此时切斯特已经过世十一年之久。第二,经济学界在这段时间里实在是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成果出来,只好宁滥勿缺把经济学奖项颁发给在行为学领域如日中天的西蒙了。

    这个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有限理性论又有什么问题呢?

    第一,西蒙是心理学方面的专家,应该知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这种价值主观论。但在有限理性理论当中,“理性”一词变成了事实判断,而不是一种价值判断。西蒙直接把理性的程度,转换成了对知识水平的事实判断。似乎理性可以用知识量的多寡就可以客观计量了。

    但是,第二,知识量能够客观计量吗?读书时间长,记住的知识多,就具有更多的理性了吗?或者是用在校考试成绩计量知识量?那么是否用计算机的储存空间大小可以表示知识量了?即便如此,西蒙也可能有所不知,经济学家是讲究“机会成本”的。较高的学识,基本对应于较多的学习时间和投入,也就是对应于较高的时间成本。有限理性也就意味着较低的学习成本。那么,我们应该走低成本之路还是走高成本之路?

    第三,最最关键的一点,西蒙掉入的经济学祖传的思维陷阱之中,在残缺的理性人概念基础上发展出有限理性模型,全然不觉理性人模型的真正缺陷何在。在西蒙的模型当中,那个被称之为“卖方”的人,依然是一个没有需求的人,所谓的需求,依然是只针对那个被称之为“买方”的持币者而言。

    在西蒙之前,和切斯特几乎完全同时代的凯恩斯因为提出“预期收入”和“储蓄需求”概念,自誉为在经济学中应用了心理学的第一人。但经济学很早就在谈论“需求”,而需求恰恰是心理学的最基本的概念和术语。

    理性,对应于感性,很早就出现在对人的行为分析当中。但“理性”从来都是定性而不可定量的。有一个据说是心理学家提出的感性还是理性的实验判断方法是这样的,让接受检测者双手十指交叉相扣,左拇指压着右拇指的人是理性人,而右拇指压着左拇指的人是感性人。不知此实验是否有道理,但结果也只是一个定性分类而不是定量测度。所以,把理性人先定义成“完全理性人”,再来分析人究竟是否具有完全的理性,再提出有限理性,实在是画蛇添足。不仅仅对于经济学是多此一举,对行为心理学本身就是多此一举。

    如果说前人对心理学只是门外汉,在经济学里运用心理学行为学知识有点勉为其难的话,那么西蒙应该是世界一流的心理学行家了。早在1969年西蒙就获得美国心理学会杰出科学贡献奖。1978年独揽诺奖,1982年正式出版《有限理性模型》一书,有限理性模型理论正式确立,也被看做是获得经济学诺奖的第一位心理学家;获诺奖十年后西蒙再获美国心理学基金会心理科学终身成就奖。1993年更是斩获了美国心理协会的终身成就奖。

    本来,根据西蒙的“社会人”特征分析,更容易直接得出“量价无关”的结论。但就是这样一个心理学大师级人物,竟然会无视交易行为当中的一方,竟然也会只讨论某一方的单独的需求!不仅如此,西蒙是研究政治学的,是研究社会组织(企业)管理的,也就是说是研究群体行为的。但西蒙却忽略了,即使是最简单的交易,也是一个“群体行为”现象,这里面有着最小的社会群体——两个交易者。

    交易是两个市场的同一,不能割裂来看变成两个市场。拿A换B,这是一个完整同一的交易,不是两个市场——A市场和B市场。而经济学却因为其中之一如A可能是货币,就把这个市场说成是非货币的B市场,闭口不谈A的需求和供给,需求和供给都归于B了,需求和供给的动作宾语都是针对B而言,但主语却是有两个人“卖方”和“买方”。

    在这里,我们再一次领略了“定势思维”的定势威力之强大。面对现实当中的价格不确定事实,面对大量的追长杀跌,面对无处不在的吉芬商品,经济学家就是丝毫不会怀疑几百年前对于那个想象中但根本不知所指的“均衡市场”的存在,总在拿历史上数据去论证某个时点上的均衡,却没有意识到市场本来就是一个动态平衡。

    所以,当我们选择性无视另一个需求者存在,当我们选择性无视另一个需求量存在的时候,即便是像西蒙的行为心理学大师,也没能避免失手于把市场交易这种群体行为集体决策当作是个体决策个体行为进行分析。

    经济学家(包括那些以理性人假设为经济学前提假设的人)一直都在研究如何刺激消费,实际上这就是“有限理性”思想的根源。凯恩斯说过,“最聪明的办法还是双管齐下。一方面设法由社会来统制投资量,让资本之边际效率逐渐下降,同时用各种政策来增加消费倾向”,连消费愿望都需要再来刺激?拜物教的民众何时丧失过消费的欲望?不是傻子充其量也只能算是有限理性之人。在经济社会当中的一个正常人,一个正常的社会人,是不应该对消费欲望患上“自闭症”的。

    不论完全理性人还是有限理性人,关键在于有几个人!而现在,名家大师们连2以内的人数都查不清楚,还谈什么“人”的理性?



    涉及到人的思路的另一个错误在于,即便是供求定律当中只有一个需求者和一种被需求物,这个需求者也是被极不恰当地被认定是商品物的“消费者”。而对应的,另一个只知道提供供给却没有自身的需求和需求对象的傻子供给者被默认为是商品物的“生产者”。

    眼中只有一物,导致了博弈学在经济学领域的攻城掠地。从1969年至201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已经颁发了47次,获奖者人数达76人。自博弈学之父纳什之后至今,因为博弈论而获得经济学诺奖的不乏其人,多博一的博弈论成了本应研究2+2的经济学的课堂必修内容。现在的经济学人,谁要说自己不知道博弈论简直就是丢人了。

    但是,知道了2+2,你还并不能保证你走对了路。经济学里早有了“供给者”和“需求者”这两个人,但长期以来,第一,他们是在围绕着一个商品物在博弈而不用两种商品做交易;第二,供给者是指生产者,而需求者是指消费者,这就又将经济学引入到了死路——出发点正确但路径错误。

    第一点2+1不必赘述,第二条何错之有?自从市场交易形成制度化社会行为以来,绝大多数交易是“商品交易”,而不是产品或者消费品!制造海量经济数据的交易,绝大多数是发生在商业流通环节,而不是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直接对接。甚至连“出厂价”和“零售价”这种数据,也绝大多数不是产生于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直接对接。

    商品之所以被称之为商品,说明自始至终经济学是清楚知道“商业”这个环节的存在的。资本主义社会就是“庞大的商品堆积”(《政治经济学批判》,卡尔马克思,1859),商品在商人手里才谓之商品。而涉及到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仅仅是绵长而又交错的商业网络的出入口。

    也就是说,生产成本和消费效用十有八九和只有交易当中才存在的价格决定没有一丁点关系。

    所以,经济学希望从生产成本与消费效用的关系入手分析价格问题,也是从一开始就走错了路径——尽管是从“2个人”的出发点启程了。



    综上所述,第一,只要经济学还认为交易是人的一种行为,就不能无视行为学心理学的原则;第二,要认识到交易是集体行为而非个人行为,不要把交易现象当作是个体行为来分析。

    经济学至始至今,要么眼中只有一物,要么目中无人,要么独见伊人。《西方经济学的终结》中作者把经济学名家们比喻为经济学大厦里的“装修大师”——他们“在这个大厦的顶层用最时髦的装修材料来表现他的才华而不管大厦的基础如何”。西蒙就是这支装修队中的一员,辛辛苦苦,不是把理性人这块经济学基石加固,而是再把它砍掉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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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学术价值 有限理性 Architecture 201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 Ration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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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ngyong 发表于 2017-12-17 07:13:5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对经济学一知半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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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7-12-19 09:32:4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mengyong 发表于 2017-12-17 07:13
对经济学一知半解
看来,赞同“有限理性”观点的人还不少。
真不知道这些人自持理性裁判的信心从何而来。
你们的理性裁判证书是谁发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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