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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斗
龚民 发表于 2017-7-5 05:58 做法律不禁止的事情!自由,就是自主、不损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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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擘
hhj 发表于 2017-7-5 15:58 法律禁止的也不一定不能做,否则,就没有当年的包产到户了。
大师
水浪 发表于 2017-7-6 20:33 甲午战败,国土沦丧,清ZF派五大臣出国寻求救国良方,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对定国公载泽说:“中国乃人才济济之 ...
hhj 发表于 2017-7-7 08:49 真是一针见血的真知灼见! 奴才,这是至今为止几千年历史的真实写照。
水浪 发表于 2017-7-12 09:39 如果连保持沉默都不可以,那剩下的只有歌颂了。 晚年胡适在报纸上看到儿子在大陆发表的对他的斥责 ...
hhj 发表于 2017-7-12 09:51 21世纪中存在的2000年前的原始社会
水浪 发表于 2017-7-12 10:39 一個小學生問我,微博上怎麼淨是錯別字?例如,警察被誤寫為井查,民主被誤寫為珉主。我沒法回答,只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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