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在西欧发现一种植物产量高 味道好 能够作为人们的口粮,是红色的薯类植物,故称之为红薯。。马克思经过长篇大论,多次培养种植,长出的不是不是红薯,而是萝卜。。。请问:马克思能不能把这个萝卜说是红薯?
人们发现的共产社会就是乌托邦,就是乌托邦形态的社会。由于乌托邦财产共有 共同生活,故根据其财产形式称之为共产社会。。共产社会就是乌托邦,乌托邦形态的社会就是共产社会。。而马克思经过长篇大论,建造一个不是乌托邦形态的社会,,这岂能是共产社会!!!!!
把萝卜说是红薯——是错误;把不是乌托邦形态的社会说成共产社会——是同样的错误。。。
因为:红薯与共产社会都是有本质意义的。。。这个“本质”不能改变。。。
马克思就是因为改变了共产社会的本质。。说白了马克思建造的社会根本就不是共产社会,,,是萝卜而不是红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