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种认知水平,还声言去教别人,真是大言不惭。
使用价值的一般形式只是消除了各种特殊或具体的形式,其本身并没有消除,而是作为无差别的一种质而存在。换句话说,各种各样有区别的商品,如上衣和麻布,把上衣和麻布这些特殊或具体的形式抽掉,它们就只剩下无差别的商品体这个质,因此这个无差别的质则仍然是商品。
此外,商品体无论作为一般形式还是作为特殊或具体的形式存在,它本身就是实体,而实体是不需要抽象的,需要抽象的只是实体的存在形式。因此作为实体的商品无论谁在使用,怎么使用,以什么哲学方法观察它,它都根本不需要多此一举的去强调什么是不是实体。足见,实体概念是相对于什么概念而产生的,你根本就一窍不通。
无论一般无差别劳动还是特殊或具体有差别劳动,作为劳动,它本身就是一种哲学概念的质,无差别,是经过把特殊或具体形式抽掉而剩下来的东西,所以这个剩下来的质依然不会是别的东西,它仍然是劳动。如果把形式抽掉变成把内容抽掉,也就是把劳动抽掉,换成商品,这实际反映的是一种思维的混乱,也是一种十足的哲盲表现。
“航行作为一个过程,其质是一切航行器”,这种说辞真够奇葩。所谓“质”,它一定是经过无差别抽象而剩下的内容,它必定首先存在某事物的一般形式和特殊具体的形式,不然何以存在由特殊到一般的概念让人去言什么“质”不“质”的?其次,无论怎么去抽象,所抽象的对象只是事物的形式,事物的内容始终不会变换。因此,这个“质”必然是被抽掉形式差别的东西,也就是事物本身。为此,如果航行存在一般形式和特殊具体形式的航行,那么把有差别形式抽掉,剩下的“质”仍然是航行本身,怎么会由此变成航行器了呢?说你在耍把戏,变换魔术,估计你没那种水平,剩下的唯一解释就是你不仅是个哲盲,而且还在颠三倒四的胡说八道,把航行指鹿为马为航行器,也就是把运动混淆为运动物。
一个运动过程,无论使用动词或名词来表述,差别只在表述的形式上,丝毫没有改变运动还是运动,动作还是动作,而不会因此运动变成了运动物,动作变成了动作者。由此可见,你对事物的认知水平不是一般的低下,而且还低下到难以想象的地步。
什么叫“特殊的质”?人们只要对有差别的特殊事物经过了抽象而上升到“质”这个层面来认识,这个“质”就已经是无差别的一般形式的概念了,哪里还存在什么特殊,有差别的“质”的概念?你这不是哲盲的无知表现是什么?
什么“具体劳动的特殊质抽掉”,从中人们可以看出,你所谓的“质”概念根本就不是哲学意义上的概念,而仍然是特殊具体的事物概念,各种事物的特殊具体的形式如果被抽掉,就不可能还存在什么“特殊质”一说,你对此浑然不知而在混为一谈而已。
至此,不要说你还应该去拜读资本论多少遍,你连拜读必要的基础哲学知识还不具备,由你来为马氏辩护,只能是对马氏越辩越黑。